“潜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断水断电助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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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获悉,清新区人民法院在对拍卖房屋进行清场过程中,对被查封房屋采取停电、停水措施,迫使一直“潜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浮出水面”,主动邀约申请执行人到法院协商,并达成执行和解。

被执行人无故“失联”,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2020年7月,赖某和陈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审理后,法院判决陈某向赖某支付货款70000元及诉讼费、律师费6000元。但该案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未履行判决支付上述款项,赖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清新区法院立案后,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陈某名下位于清新区太和镇某一小区的房屋。在对该房屋准备清场拍卖时,陈某私下联系赖某,向其偿还欠款40000元,并承诺剩余费用另行支付,赖某便请求法院暂缓处理所查封的房屋。

然而,陈某不但没有兑现承诺,还无故“失联”,无奈之下,赖某遂请求法院继续拍卖所查封的房屋以偿还债务。法院多次电话联系陈某无果,遂依法向其发出《限期搬迁腾退房屋公告》,责令其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自行搬离房屋。但公告限令期满后,陈某仍然未与法院主动联系,也没有自行搬离房屋。陈某的故意“失联”让案件执行陷入了瓶颈。

法院组织多方联动,逼出“潜水”被执行人

为保证法院生效判决得以顺利执行,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得以实现,执行法官分别向清新区供水有限公司与清新区供电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法院对查封房屋采取停水、停电处理。清新区供水有限公司与清新区供电局收到通知后,立刻协助法院对拍卖房屋采取了强制停水、停电措施。

强制停水、停电的效果很快显现,一直“潜水”的陈某终于“浮出水面”,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执行法官对陈某故意失联意欲逃避债务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陈某承认了自己无视法院执行的错误,并主动联系赖某一同前来法院进行执行和解。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陈某承诺在年底前还清拖欠赖某债务,并请求法院对所查封房屋暂不作评估拍卖处理。赖某对此亦无异议,但保留对该房屋的查封,待陈某按期还清全部欠款后,再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如逾期不还,将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曹菁  通讯员:陈志英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曹菁  通讯员:陈志英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杨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