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探索建立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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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是广州市第一个“营商环境日”。上午10时,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2021年总第139场),集中展示近年来广州市司法部门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工作取得的亮点经验,并正式发布《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例汇编(2021)》。

“法院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便利度、审理效率、裁判尺度统一等方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耀庭表示,广州法院进一步深化民事诉讼程序改革,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面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他介绍,广州中院及时修订了《广州法院关于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实施细则》《广州法院关于完善简易程序规则实施细则》《广州法院关于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实施细则》《广州法院关于健全电子诉讼规则实施细则》《广州法院关于部分民商事案件适用简化裁判文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则。目前,广州中院二审独任制审理的商事案件,均全部适用简化裁判文书。

广州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和保障职能,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021年初上线AOL电子诉讼(服务)中心,实现诉前、诉讼、执行等业务办理线上全覆盖,“一网通办”所有解纷服务,同时具备一键生成起诉状、在线扫描签名、智能推荐管辖法院、信息自动抓取及回填等新功能。

此外,还制定《关于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试行)》,对股东知情权纠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等三类诉讼、执行案件,探索建立立案、审判、执行“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涉中小投资者案件的审判执行效率。

“广州中院在商事审判庭成立专业审判团队,专门审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尽量让同一类案件在同一个审判团队中进行审理,确保裁判尺度统一。”姜耀庭表示,对于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严格把控审限管理,尽可能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2020年全年,广州中院商事审判庭共受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529件,审结527件。2021年1至9月,商事审判庭共受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467件,审结341件,结案率达到73.02%,该类案件平均审理周期75.73天,大大低于法律规定的二审民商事案件审理期限,有力促进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

广州法院还通过先行判决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中小投资者胜诉权益的实现。2020年6月2日,广州中院商事审判庭先行判决5件案件,先行判决金额达2300万元,保障企业权益及时兑现,受到媒体的高度关注和认可。

据了解,通过一年多时间的运行,广州中院商事案件先行判决机制入选中共广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复制推广第二批改革创新经验”。2021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民商事案例,“广州中院推行民商事案件先行判决,促进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成功入选。

数据显示,2020年6月至2021年9月10日,商事庭先行判决41件二审商事案件,判决数额达9000多万元,在提高审判效率的同时,促进了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胜诉权益的实现。目前,广州中院对符合条件的商事案件实行先行判决已进入制度化、常态化发展阶段。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骆昌威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凤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