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广州番禺将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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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印发《广州市番禺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记者注意到,《指引》明确提出,番禺区将实施作业和睡眠管理专项督导,确保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学校100%制定作业管理细则,实行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义务教育学校100%调整学校作息时间,小学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时,中学一般不早于8:00时。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小学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30时,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时。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指引》表示,各学校要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确保难度不超过国家课标,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坚决防止各年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过多和平均完成时间超时。

同时,《指引》表示,各学校要充分发挥作业育人功能,强化校本教研专业支撑。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家务劳动、体育锻炼等,按时就寝,保障睡眠时间。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保护视力健康。

严禁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

《指引》提出,要降低考试压力。各学校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降低学生的考试压力。深化高中招生改革,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标难题。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必要的减压方法。密切家校沟通,指引家长为子女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睦的家庭氛围,教育子女正确面对考试得失。坚决克服“唯分数论”,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

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

《指引》指出,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情况专项督查,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一经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

18:30后仍需留校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基本托管

《指引》提出,各学校要主动开展校内课后服务,落实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实行弹性离校,对于确有困难在18:30时以后仍需留校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基本托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寒假暑假期间托管服务工作。


《指引》提出,各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或集体补课。

教师课后服务补助作为增量纳入绩效核定

《指引》还明确提出要加大对课后服务教师和人员的激励。要落实学校课后服务经费,采取财政补贴、收费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

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统筹安排教师“弹性上下班”,保障教师休息、研修时间。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将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收费行为

《指引》提出,要规范培训服务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学科类课程、课时包。

《指引》明确强化校外培训资金监管。加强资金风险预警,多部门联动监测通报,对短期迅速增加收退费纠纷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预警,提前介入;加强资金风险管控,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探索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防范一次性费用收取过高导致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预付费风险

《指引》指出,番禺区还将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费用的行为,以及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提前收费的行为,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桂来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桂来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