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00后”教培从业者能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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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教培行业响应国家政策号召,积极展开业务转型,但是近来个别教培机构出现了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调整职工工作岗位以及薪酬等问题。广州日报记者近日从广州市员村工人文化宫法律服务中心获悉,近期接办的与教培行业职工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案例有所增加,诉求聚焦在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方面。求助人员中“90后”“00后”占比达七八成,文化素养较高,诉求清晰、明确,能以理性、合法的方式积极解决劳动争议,50%以上的劳动争议可在劳动仲裁阶段得到化解。

“90后”“00后”劳动者理性维权 4大类诉求值得关注

广州市员村工人文化宫法律服务中心设有“杨满玉律师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第三期广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副团长、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满玉驻点在此。她接受广州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近期接办的与教培行业职工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案例来看,在教培机构与职工的劳动争议中,职工的主要诉求可分为4大类:一是有关劳动报酬,职工被拖欠工资(包括工资提成和奖金);二是有关“三期”女职工,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无法保障;三是有关职工社保减员,单位处于停止运营状态,工资发不出,社保断供了,并且社保无法正常减员,即使职工找到了一家新单位,也缴纳不了社保,直接影响职工利益;四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经济补偿计算标准,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N”),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杨满玉表示,如果企业将停止运营,职工主动向企业发出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此时职工可获得的经济补偿为“N”;如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此时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应当赔偿“2N”。

杨满玉透露,从近期接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来看,教培行业的职工文化素质较高,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清楚地知道自己有哪些依法维权的途径,“90后”“00后”职工达七八成。“一开始他们可能有点焦虑、气愤。工会律师接手后,会跟求助者耐心解释法律规定、法律程序,他们会很快接受建议,聚焦依法解决问题,比如梳理诉求、提起劳动仲裁等。因此,在案件推进上比较顺利,50%以上的劳动争议可在劳动仲裁阶段化解。”杨满玉说。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广州市总工会建立起由400多名律师组成的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在广州11个区的123个工会法律服务站点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争议调解、法律援助等免费法律服务。今年,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还深入开展了“法律服务零距离 职工权益有保障”广州工会法律志愿服务行动。

提醒:应当重点关注“劳动关系解除原因”“调岗行为”及“协商降薪”等三个领域

第三期广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磊也提醒,面对个别教培机构可能出现的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薪酬调整等问题,教培行业劳动者应当重点关注“劳动关系解除原因”“调岗行为”及“协商降薪”等三个领域。

(一)劳动关系解除原因看仔细

在单位无法继续运营下去的情况下,如果个别培训机构在解除协议中将职工离职原因说明为“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离职”,而职工签署上述协议,则很可能因此被认定为主动申请离职而无法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

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和在离职时据实提供《离职证明》,是劳动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在与培训结构协商时,应注意相关协议中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如发现离职原因被描述成自己主动提出离职,则应拒绝签署相关离职协议。

(二)机构调岗行为应合法合理

学科类培训的劳动者,如果被安排调岗,则应注意调岗行为是否侵犯其自身合法权益。

对用人单位调岗行为的审查,不单要考虑调岗行为本身的目的和必要性,也要考量劳动者在调岗前后薪酬福利及能否胜任,还有岗位本身对劳动者是否具有惩罚性或侮辱性。比如劳动者为培训老师,将其调到保洁岗位,薪酬待遇就必然下调。

因此劳动者在近期如收到调岗通知且调岗行为强人所难或薪酬下调的,应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

(三)关注薪酬调整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提到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及“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三点,对劳动者的工资及加班费会有相应影响,即使劳动者未被裁员,收入水平也可能下降。但是培训机构降薪仍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因其属于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范畴。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邓潇丽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邓潇丽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马俊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