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逾五旬的女子打着家有"漂亮未婚女儿"的幌子,主动接近未婚男青年,通过网上聊天感情热络后,便编造“朋友小孩生病、哥哥发生交通事故、购买手机、爷爷去世”等理由骗取对方钱财。记者今日了解到,涉案女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五十岁大妈李某曾于2009年6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0元。2020年5月16日,李某到广东省五华县河东镇周某经营的活禽店买鱼时,了解到周某未恋爱结婚,于是谎称其有漂亮女儿“周雨娴”没有对象,心急想要嫁人,可以将女儿“周雨娴”介绍给周某,周某欣然同意。
随后,李某遂冒充“周雨娴”与周某联系,待两人聊了段时间感情热络后,李某以“其朋友小孩生病、其哥哥发生交通事故、购买手机、爷爷去世”等理由骗取周某钱财。周某通过微信、银行转账将钱转到李某提供的“周雨娴”账户或指定账户上。李某共骗得周某12000元及鸡、老酒等物品。后李某以同样的手法骗得曾某16000元。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五华法院经办法官指出,以爱情的幌子实施的诈骗,骗子编造的“爱情”各不相同,但套路一致。当下,大龄剩男剩女越来越多,特别是在农村,他们缺乏交友途径,又迫于家庭压力想要解决终身大事,而他们的父母为了传宗接代、延续香火也心急起来,这给骗婚者乘虚而入的机会。犯罪分子之所以能顺利作案,主要原因还在于大龄剩男剩女求偶心切,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意识不强。
特别提醒:微信交友,尤需谨慎,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在碰到换着花样要钱的人时,要深思熟虑,多和家人、朋友商量,同时应该进一步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谨防诈骗。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李仁泰
头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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