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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01
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合同制文员18名
岗位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扫描、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合同制法警3名
岗位职责:维护审判秩序;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配合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辅助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机关安全保卫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法警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三)驾驶员1名
岗位职责:根据要求驾驶院内执法执勤用车。
02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6.确定录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 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及上级法院所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况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其他不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合同制文员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2)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速录等级证书者优先;
2.合同制法警
(1)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以上);
(2)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男性,身高172cm以上(含172cm),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含4.8)。
(4)同等条件下,公安、警察院校的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及持有B牌驾驶证者优先。
3.驾驶员
(1)具有高中或中技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驾驶证C1及以上客车类驾驶证,驾龄三年以上,无重大事故、驾驶证被降级的情形(复员退伍军人或持有A1、A2、B1驾照优先录用);
(4)熟悉广州及周边地区路线,驾驶技术娴熟,不酗酒、不赌博;
(5)可参加值班任务。
03
招聘程序
04
薪酬待遇
执行越秀区相关合同制人员的管理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无绩效奖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05
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完整阅读本公告。
(二)报名请务必谨慎考虑,合理作出职业规划。如经公示确认录用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我院此后的录用不接受报名。
(三)被录用人员需按通知的到岗时间按时到岗。
(四)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我院将结合疫情防控最新情况,对招聘工作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留意相关公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招聘工作由我院督察室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009029、83009025,监督电话:020-87365002。
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01
招聘岗位及岗位信息
1.招聘岗位:行政辅助人员(1名);
2.工作地点: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5楼)。
02
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服从岗位分配,善于学习和接受新知识,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要求,能承受工作压力;
5.中共党员,具有党务、行政后勤工作经历优先;
6.因政务服务工作特殊性,已接种新冠疫苗者优先。
03
招聘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需附上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81167224@qq.com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8月11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人选。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06
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按照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每月实发工资约3200元左右,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人:柯小姐,联系电话:83609945。
点击下载附件: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越秀区流花街
01
招聘岗位:
02
应聘条件
(一)户籍不限;
(二)身体健康,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师范、幼教、社工、护理等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党和政府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四)有耐心、有爱心,热爱残疾人工作,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
(五)掌握计算机操作和基本公文写作技巧,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03
报名方法
04
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综合素质考评;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5
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公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程序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工资标准按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年收入含五险一金等税前约6万元,根据学历、资格证等有调整。
06
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考生,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由越秀区流花街残联负责解释;
(五)联系人:沈先生、黄小姐,联系电话:13889904007、86210932。
越秀区东山街
01
招聘岗位及岗位信息
1、招聘岗位:综合窗口工作人员1名;
2、工作地点:越秀区东山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五羊新城寺右北二街26号之一东悦居二楼);
3、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02
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服从岗位分配,善于学习和接受新知识,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要求,能承受工作压力;
(四)懂粤语及普通话,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五)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同等条件下有政务服务工作经验优先,可立即上岗优先。
03
招聘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自行下载《越秀区东山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需附上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同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142217558@com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12日。
联系人:贾小姐,联系电话:87383958。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越秀区东山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形式采用笔试、机试、面试综合评定。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04
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按照街道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越秀区光塔街
01
招聘岗位及范围
1、招聘岗位及人数:2021年越秀区光塔街公开招聘助老员1名。
2、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02
工作职责
助老员队伍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退管所工作,主要职责(按照越秀区社区助老员2011年5月工作手册)
03
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1990年7月1日前出生,4050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4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1、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21号2楼,光塔街退休管理所。
2、报名方法:
(1)填写报名表。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学历学位证、相关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带原件查验)、无犯罪记录证明(招录后补交)。所提交复印件不予退回。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面试
1、由街道办事处信息通知面试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请留意手机短信)。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面试成绩:面试现场评分、统分。面试满分为100 分,在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通过网上系统公告。
4、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从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通知并组织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结果由街道办事处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街道办事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yuexiu.gov.cn/ )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以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未被聘用的、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05
工资待遇
助老员工资待遇按助老员薪酬标准执行。
06
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387597;联系人:李小姐。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3315441;联系人:陈小姐。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责编:刘思铭
编审:刘荣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