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检察院“企业合规办公室”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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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推进深圳检察机关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7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企业合规建设推进会暨企业合规办公室揭牌仪式”,并邀请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等多名专家学者及业界人士进行了主题研讨。

  

去年3月,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南山区检察院被纳入第一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为企业合规改革成功积累了实践经验。今年3月,深圳市、区两级检察院整体被纳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成为广东省唯一两级院均纳入试点的地区。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小东介绍了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情况。今年以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牢牢抓住中央明确要求深圳“探索完善附条件不起诉适用范围”、深圳市委市政府推进“大合规”建设、致力打造合规示范区的政策机遇,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提出了“五个一”的工作设想,努力探索企业合规的“深圳模式”,为完善国家立法提供深圳样本、贡献深圳方案。

成立一个专门的企业合规工作机构。市检察院设立企业合规办公室,实行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统筹全市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工作开展。

构建一个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企业合规机制。事前,分批次、大规模对全市企业开展合规宣讲、培训,加强企业犯罪事前预防工作;事中,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对进入诉讼中的涉案企业,提供精准合规指引,督促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内控制度;事后,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对案件已办结且有合规必要的企业,督促其开展合规建设。

建立一套完善的企业合规工作制度。市检察院印发了《深圳市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会同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等出台了《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及第三方监控人管理暂行规定》,通过这两个文件,明确了企业合规的工作程序,建立了有深圳特色的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和第三方监控人制度,搭建起了企业合规工作基本制度框架。

办理并发布一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截至今年6月,深圳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0余件,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职务侵占、假冒注册商标、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法经营、重大责任事故、销售假药等罪名。结合办案实际,检察机关将建立企业合规案例库,为办案提供参考。目前,已精选出首批8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开发布。

成立一支企业合规讲师团。选拔了48名检察官担任讲师,并邀请了7名专家学者、资深律师担任特聘讲师,对全市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合规宣讲。同时,针对企业经营中常见的刑事风险,编纂一套企业合规教材,配套讲师团使用,目前已编纂完成3本,下一步还将分门别类继续推出。

会上,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指出,一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很好的成效。他要求,深圳检察机关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继续勇于担当,大胆作为,全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为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深圳“双区建设”再闯新路、再立新功。

随后,与会领导共同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办公室”揭牌。李小东检察长为“企业合规讲师团”的特聘讲师颁发了聘书。

深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山泉对企业合规工作相关制度的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代表市检察院发布了深圳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建设典型案例。本次会议由深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新喜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工商联、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领导,有关专家学者,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以及律师代表、行业协会及企业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共100余人出席会议。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纳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纳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杨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