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3岁后每年查视力,散瞳验光后别做这3件事!
语音播报

暑假是医院眼科门诊繁忙的时候。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眼科主任蓝育青教授提醒家长,要从3岁起每年带孩子进行视力检查,建立视觉档案。

第一次查视力前 要这样“预热”

蓝育青教授指出,大部分的3岁儿童能够配合查视力表。作为“预热”,家长可以在到医院检查前先在家中通过摆放不同方向的“E”字,初步教会孩子辨认方向,在确认孩子懂得辨认方向后带到医院进行检查,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除此以外,如果遇到下列情况,则需尽早检查:1. 早产儿;2. 有斜视、弱视、高度屈光不正等眼科疾病家族病史;3. 眼睛外观或视觉表现存在任何异常情况等。所以,并非要存在视力不佳或视觉异常才需要到医院进行检查,而是应该每年都给孩子体检视力,建立视觉健康档案,这样才能及早发现孩子是不是有近视的趋势。如果一旦有发展成近视的趋势,可以及早干预、及早预防,甚至可以阻止近视的发展。

12岁以下初次验光需散瞳

很多家长关心“孩子到底是真性近视还是假性近视?”其实,散瞳验光可以一鉴“真假”近视。

“散瞳就是通过散瞳药物,让孩子的眼睛完全放轻松,使之失去调节作用这样的一个过程。”蓝育青介绍,因为孩子年龄越小,眼睛的调节力较强,验光时如果不做散瞳,睫状肌的调节作用可使晶状体变凸,屈光力增强,不能把假性近视成分除去,会影响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她强调,12岁以下尤其是初次验光,或有远视、斜弱视和较大散光的儿童一定进行睫状肌麻痹验光。已经确诊为近视需要配镜的儿童,一般也需要散瞳验光。

有些家长担心“散瞳对眼睛健康不好”,因而不敢让孩子散瞳。实际上,只要眼睛的发育结构没有异常,散瞳就是非常安全的。散瞳只是帮助眼睛肌肉的放松,并且等药效消失后并不会对眼睛造成长远的影响。所以,用散瞳药对绝大部分儿童来说是安全的。

家长应注意孩子散瞳后别做三件事:

1..孩子散瞳期间由于视近模糊,尽量避免近距离用眼,例如写作业、看书、玩电脑等;

2. 散瞳期间瞳孔扩大,应避免强光刺激,尤其避免强烈的太阳光刺激,户外活动时可佩戴太阳镜或遮阳帽;

3. 散瞳期间家长要看护好孩子,叮嘱孩子不要追跑打闹,以免摔伤。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任珊珊 通讯员张阳、黄睿、廖韵如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翁淑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