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广东海岸线占补平衡办法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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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了《海岸线占补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该《办法》明确,项目建设占用海岸线导致岸线原有形态或生态功能发生变化的,要进行岸线整治修复,形成生态恢复岸线,实现岸线占用与修复补偿相平衡。据悉,《办法》2021年7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广东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为≥35%

 海岸线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资源价值,关系国家海洋生态安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和沿海地区民生福祉。2016年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制度,并明确广东省至2020年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为≥35%。2017年10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广东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海岸线使用占补制度。制定和实施海岸线占补制度,主要目的就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推进海岸线整治修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哪些项目需要实施海岸线占补平衡?《办法》明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广东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印发实施后,在广东省海域内申请用海涉及占用海岸线(包括大陆海岸线、海岛海岸线)的项目,均需实施海岸线占补。沿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是落实海岸线占补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海岸线占补工作,提出海岸线占补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海岸线占补的具体比例要求如何?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低于或等于国家下达广东省管控目标的地市,建设占用海岸线的,按照占用大陆自然岸线1:1.5、占用大陆人工岸线1:0.8的比例整治修复大陆海岸线;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高于国家下达广东省管控目标的地级以上市,按照占用大陆自然岸线1:1的比例整治修复海岸线,占用大陆人工岸线按照经依法批准的生态修复方案、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及实施计划开展实施海岸线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占用海岛岸线的,按照1:1的比例整治修复海岸线,并优先修复海岛岸线。


湛江金沙湾(资料图片)

应优先采取项目就地修复实施占补

此外,《办法》还提出,海岸线占补可采取项目就地修复占补、本地市修复占补和购买海岸线指标占补等多种方式。项目就地修复占补,是指在用海项目批准范围内整治修复海岸线进行的占补。本地市修复占补,是指在用海项目所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整治修复海岸线进行的占补。购买海岸线指标占补,是指在自然资源交易平台上购买海岸线占补交易指标进行的占补。海岸线占补应优先采取项目就地修复实施占补,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无法实现就地修复占补的,要尽可能采取本地市修复实施占补;确实无法实施项目就地修复占补、本地市修复占补的,可采取购买海岸线占补交易指标实施占补。

采取项目就地修复占补和本地市修复占补的,由项目所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海岸线整治修复工作;采取购买海岸线指标占补的,由出售海岸线占补交易指标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海岸线整治修复工作。《办法》颁布实施前作出海岸线占补承诺的用海项目,原则上必须在2022年底前兑现承诺,落实海岸线占补。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杜娟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