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首宗社區新冠變種病毒個案——30歲印度裔男患者,因與其31歲菲律賓裔女友被指涉嫌隱瞞行蹤,7月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該印度裔男子被判監3個月,菲律賓裔女子被判監20日。兩人早前承認7項向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罪。
今年3月19日,該名印度裔男工程師經迪拜抵港,在香港尖沙咀華美達華麗酒店隔離後,住在其菲律賓裔護士女友位於佐敦伯嘉士大廈的居所。二人在4月13日晚上在興華(二)邨參與家庭聚會,導致4名親人確診,之後再多5人感染,群組累計共有11人。事件除導致一千多社區居民需要檢測外,全香港的外佣也須強制檢測。
該印度裔男子是香港社區N501Y變種病毒株的「零號患者」,其後女友也確診。4月16日,香港特區政府發現首宗社區內感染的變種病毒後,公布佐敦伯嘉士大廈一名居民被驗出染變種病毒。當日,衛生署人員詢問該名男子的行蹤,他稱自己忘記4月10日至12日的行程,訛稱自己沒有參與過任何聚會。
之後,該名男子更6次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而其女友於17日,則未向獲授權人員提供所知道的資料。該對男女被控違反第599D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
直到警方調查發現,女被告有在愉景灣吃飯的信用卡記錄,印度裔男子才承認去過東涌東薈城、永諾富特東薈城酒店、塘福村及愉景灣。警方再調查後,又發現他們於4月13日到訪興華邨豐興樓,於是將兩人拘捕。該名男子後來表示,他以為不必通報到訪興華(二)邨,因為參與者全部只是家人。
審判過程中,該名男子稱不想其家人被查問而隱瞞行蹤,其女友則表示後悔及向公眾致歉。法官判刑時表示,男被告有兩次機會也沒有說出真相,而女被告身為護士應明白相關法規的用意。他們的行為給社會埋下了病毒傳播的隱患,而且提供誤導資料導致政府無法最快作出應變,為香港公共衛生帶來風險。
最終,法官考慮到兩名被告求情時均有歉意且認罪,判男被告監禁3個月,女被告監禁20日。
來源:南方+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薛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