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敏表示,将继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单位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其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延续实施1年,即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具体办法为:基准费率仍保持下调后的0.8%不变,同时,在此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前5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与广州市前5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的比较实行不同的单位费率,具体费率分为三档: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小于或者等于统筹地区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60%的属第一档,这一档的缴费系数由0.6下调为0.4,即单位费率按0.32%计算;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大于统筹地区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60%且小于或者等于140%的属第二档,这一档的缴费系数由0.8下调为0.6,即单位费率按0.48%计算;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大于统筹地区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140%的属第三档,这一档缴费系数为1,即单位费率按0.8%计算。
二是继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单位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延续实施1年,即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具体办法为:广州市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原不同(八档)风险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由0.2%、0.4%、0.7%、0.9%、1.1%、1.2%、1.3%、1.4%调整为0.2%、0.4%、0.6%、0.8%、0.9%、1.0%、1.2%、1.4%,其中第三、四、五、六、七档共5个类别的行业其基准费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调。同时,在继续执行费率浮动办法的基础上,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阶段性再下调50%。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赵方圆、陈薇薇
图、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维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