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 | 保障燃气安全不仅要隐患大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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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燃气安全是重要内容之一。对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安委办等印发《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重点排查老旧燃气管道改造、市政燃气管道腐蚀等可能的安全隐患,还将排查工程建设审批中涉燃气管道的相关内容。

据相关统计,2020年全年共计燃气事故539起,平均每月事故45起,共造成88人死亡,496人受伤。触目惊心的数字昭示,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燃气安全的警惕。

“排雷”是第一步,必须全程紧盯。燃气安全隐患不仅藏于使用过程,也可能存在于生产、运输、输送等环节,因此安全隐患“排雷”要全过程覆盖、全链条进行。既要对燃气使用的重点场所,比如老旧小区、集贸市场、大排档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也要对燃气生产企业的重要场所,如储罐区、气化区、卸车区等进行安全监督。对于广大乡镇、农村来说,居民用气多为瓶装气,安全隐患排查要查经营、查钢瓶、查运输,不要漏过任何一个环节。

排查要真查,切忌走过场。安全隐患排查最怕什么?走过场。隐患排查很容易出现这种问题,因为排查者认真不认真,当时很难判断,只有等安全事故发生之后才知道。安全排查不认真,走马观花、应付了事是要出大事的。查要真查,改要真改,发现安全隐患要迅速整改、整改到位,不能拖拖拉拉,更不能敷衍了事。

排查整改之外,还要搞“逃生”。在6月17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委员、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王勇在谈到某地发生的燃气爆炸事故时提到,从发现泄漏到爆炸,将近1个小时内竟然没有人组织疏散!无论是事前预警、组织撤离,还是事后救援、降低伤亡,都需要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这一点非常重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燃气安全保障,必须要有常态化制度建设,保障安全责任层层压实、落实到人,这样才能把燃气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文/广州日报评论员 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