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深圳严查非法占道挖路
语音播报

违规占道、挖路施工等是近年来城市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切实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违法占用市政道路问题,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保障市民安全通畅出行,近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了“路政宣传月”占用挖掘道路集中整治行动,重拳出击查处各类任性占道违法挖路施工,加强全市重点路段及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重点整治未经许可擅自占挖道路,超范围、超期限占挖道路,不按规定围挡施工,施工完毕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等违法行为。

据统计,今年以来,执法支队共立案查处各类路政违法案件733宗,其中占用挖掘破坏设施类案件198宗,非道路交通标志案件33宗,施工及养护类案件79宗,其他路政案件390宗,有力威慑了各类路政违法行为。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在加大路政执法力度同时,对违法违规企业召开路政约谈会,对企业加强警示教育及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要求办理占挖道路许可并按照许可决定规定的要求文明施工,不得再次出现非法占挖道路及不规范施工等违法行为。

市民如发现违法占道施工可拨打12328进行举报

道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占用挖掘。2020年4月3日起正式实施的《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涉路工程施工前需要到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占用挖掘道路行政许可,占用挖掘道路的被许可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工程概况牌,公布工程信息和经批准的占用挖掘道路行政许可决定书等,应严格执行交通疏解方案并按照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标准实施围蔽作业,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此外,在主次干道占用挖掘的,应当避开交通繁忙期间进行,并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时间进行施工,不得出现扰民现象。

执法支队表示,将对各类占道违法行为零容忍,市民如有发现违法违规占用施工行为或占道施工路段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拥堵隐患的,请拨打12328进行举报。那么市民该如何识别所见的占用挖掘道路行为是否违法违规呢?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建议市民朋友可以在这三方面加以留意:一是观察施工现场是否有张贴、挂放工程概况牌,看看施工项目是否取得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二是核实现场位置、面积、期限与许可证是否一致,同时沿着工地走一圈,看看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施工围挡及安全警示标志;三是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有没有及时清除现场、修复破损路面。

案例1:岗亭违规霸占人行道?搬!

日前,执法支队盐田大队执法人员在盐田区洪安三街与东海四街路口开展执法巡查时,发现该路口人行道上多了一座岗亭。经勘验,岗亭占用人行道的范围长2.5米、宽1.7米,岗亭的建设单位为佳**公司。随后,佳**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赵某前来盐田大队配合调查。他向执法人员承认,此前佳**公司有在人行道设置的岗亭,目前该公司正在对人行道进行一体化改造,未取得相关占道许可。

通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佳**公司涉嫌建设单位未经审批同意占用、挖掘道路的违法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佳**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5万元罚款,并要求佳**公司尽快将岗亭搬迁;同时执法人员对负责人赵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5000元罚款。

案例2:未取得许可占用人行道?罚!

2021年5月28日,执法支队宝安大队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联合辖区交警部门开展宝安区占用挖掘道路联合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冒着高温炎热天气来到沙井上寮路与东环路交汇处仁恒公园一处施工现场,经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是仁恒芯梦公园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占用了寮盛路人行道,该项目建设单位是深圳市盛*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广东省美*建设有限公司。执法检查过程中,现场负责人无法出示占挖许可证,执法人员依法开具协助调查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前来大队配合调查。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深圳市盛*置业有限公司涉嫌建设单位未经审批同意占用、挖掘道路的违法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10万元罚款,并对该项目直接负责人处5000元罚款

案例3:送法上门,召开路政管理政策法规宣讲会

5月28日下午,执法支队宝安大队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组织召开宝安区路政管理政策法规宣讲会,会议重点解读了《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解析相关路政处罚案件,强调路政许可申报注意要点,全区涉及占用挖掘道路的各工程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约110人受邀参加会议。

宣讲会上,执法人员现场对近期查处的路政典型案件进行解读,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开展施工项目时必须确保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件后方可施工,工地必须做好安全工作,要做好围挡,路面坑洼要及时修复,保证工程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保证市民群众安全出行。

来源:读特新闻客户端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薛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