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的通告。通告明确,2021年度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上限为2836元,单位月缴存额上限为2836元,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5672元。
通告提到,2021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佛山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2021年度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佛山市2020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23634元。
根据缴存基数及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上限为2836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单位月缴存额上限为2836元(四舍五入取整数),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5672元。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单位申报年度汇缴调整时,工资基数请按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以及单位月缴存额须取整。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黄健源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何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