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常住人口为3969473人,在全省21地级市中排名第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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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发布,数据显示,2020年,清远市的常住人口为3969473人,在全省的常住总人口中占比3.15%,在全省21地级市中排名第13位,在北部生态发展区5市中排名第1位。

常住人口中,清远的男性人口占比为51.92%,女性人口占比为48.08%,总人口性别比108.0。

人口年龄方面,清远市的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占23.33%;15-59岁人口占60.34%;60岁及以上人口占16.3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11.62%。

受教育程度方面,清远的常住人口中,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5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为1218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为3670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为29237人。清远市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26年。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曹菁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曹菁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杨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