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语音播报

经研究,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的《广州市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即日起印发实施,有效期5年。

一、《实施意见》制订背景

规范性文件《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印发广州市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番教文〔2018〕26号)于2018年4月底印发实施,有效期3年,于2021年4月底到期。2018年5月至今,上级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等多份文件,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进行新的规定。因此,需按规范性文件流程重新制订《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在番教文〔2018〕26号文原有文种和文本框架基础上进行制订,结构上沿用原文本,并将2018年5月至今上级出台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新要求、新表述融入其中。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报名程序、保障特殊群体入学、招生工作要求、违规招生行为及处理等内容,并以2个附件明确各教育指导中心服务范围及招生联系方式、广州市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明确制订《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二)“基本原则”,分别明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户籍为依据、人户一致原则及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

(三)“相关规定”,分别对我区特殊儿童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及符合教育优待学生入学、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公民同招、中途转学、规范招生行为等方面工作进行规定。

(四)“招生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分别明确我区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民办学校、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积分制申请入学等类别招生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

(五)“工作要求”,分别从发布招生信息、增强招生服务水平、做好新生资料审核和归档工作、全面强化监督问责机制等方面对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进行要求。

(六)“实施时效”,明确《实施意见》有效期为5年。

(七)“附件1”,明确各教育指导中心服务范围及招生联系方式。

(八)“附件2”,明确番禺区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具体招生工作方案。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变化

新修订的《实施意见》以保持基本稳定为主基调,体现招生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在保持相对稳定基础上,与番禺区往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变化和调整:

(一)为合理分流学位紧张的公办小学生源,均衡公办小学生源数量,对“人户一致”条件进行修改,在原政策基础上增加“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房产地址在入学当天(以9月1日为准)的前6年没有安排学生入读对口公办小学(同一父母或祖辈的适龄儿童除外)”的条件规定。

(二)根据上级近年出台关于义务教育招生文件精神,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具体阐述,具体包含招生范围、跨区招生计划、录取方式等方面规定。

(三)根据上级关于公民同招政策规定,增加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当年的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开展招生报名、资料审核、电脑派位(或对口直升)、录取、注册等各项工作。对于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各教育指导中心要保障其公办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为其统筹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四)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附件1《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2020年民办学校招生情况,新增“附件2《广州市番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五)为保持政策相对稳定,参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实施意见》有效期定为5年。

四、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指引

(一)申请入读公办小学

(1)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于5月7日-11日期间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平台”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按预约具体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料审核。5月22日-24日期间,小区配套公办小学接受业主小孩现场报名(具体以配套小学公布为准)。请家长现场报名审核资料时注意做好个人防疫工作,听从学校的具体安排,保障现场报名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2)5月7-8日,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适龄子女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入读条件、租售同权条件的适龄儿童向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错过报名的请于5月24日补报名,5月24日后不再受理申请。

(3)6月10日前,公办小学确定“人户一致”地段生录取结果并通知家长。

(4)6月26日,公办小学注册。

(5)8月26日-27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公办小学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按规定到户籍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

(二)申请入读民办小学

(1)适龄儿童于5月11日-18日期间登录“广州市民办小学报名平台”进行民办小学招生网上采集报名信息。如网上采集报名信息成功后收到系统发送信息反馈“您填报的《广东省居住证》信息无法核验,请您尽快与办证部门联系,核验相关信息”等内容,请家长尽快到办证部门核实《广东省居住证》信息。   

(2)6月1日-4日,登录“广州市民办小学报名平台”填报志愿。

(3)6月10日,民办小学电脑派位。

(4)6月21日-23日,在“广州市民办小学报名平台”上进行录取确认。

(5)6月26日,民办小学注册。

(6)7月19日-23日,民办小学进行第一次补录。

(7)8月23日-27日,民办小学进行第二次补录。

(三)申请入读公办初中

(1)5月7-8日,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适龄子女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入读条件、租售同权条件的适龄儿童向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错过报名的请于5月24日补报名,5月24日后不再受理申请。

(2)5月22日-24日,小区配套公办初中接受业主小孩现场报名(具体以配套初中公布为准)。请家长现场报名审核资料时注意做好个人防疫工作,听从学校的具体安排,保障现场报名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3)6月10日前,各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学区内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进行公办初中报名,完成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对口直升资料等核对工作。

(4)6月24日,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家长。

(5)7月9日,公办初中注册。

(6)8月26日-27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公办初中招生报名的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到户籍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

(四)申请入读民办初中

(1)小学应届毕业生于5月24日-31日期间登录“广州市民办初中报名平台”进行民办初中招生网上采集报名信息。如网上采集报名信息成功后收到系统发送信息反馈“您填报的《广东省居住证》信息无法核验,请您尽快与办证部门联系,核验相关信息”等内容,请家长尽快到办证部门核实《广东省居住证》信息。   

(2)6月17日-21日,登录“广州市民办初中报名平台”填报志愿。

(3)6月28日,民办初中电脑派位。

(4)7月5日-7日,在“广州市民办初中报名平台”上进行录取确认。

(5)7月9日,民办初中注册。

(6)7月19日-23日,民办初中进行第一次补录。

(7)8月23日-27日,民办初中进行第二次补录。

(五)积分申请入学

(1)5月13日-17日,番禺区积分制入学申请网上报名(来穗局主导)。

(2)5月26日-29日,积分制审核结果确认,申请人签署、锁定积分结果(来穗局主导)。

(3)6月9日-11日,申请人根据公示的学位分布情况,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按辖区填报拟入读学校志愿(小学、初中同步)

(4)6月21日,如有积分剩余学位,系统接收落选的申请人第二次补填志愿。

(5)6月24日,各教育指导中心、各有关学校锁定积分学位分配结果,派发拟录取通知书(小学、初中同步)。

(六)咨询方式

特别提醒:近几年,不法之徒借招生入学之机诈骗市民的案件常有发生,如培训机构承诺小孩参加培训班肯定可以入读指定学校、机构或个人承诺缴纳一定财物肯定可以入读指定学校等,使被诈骗市民不但损失财物,而且耽误了小孩入学事宜。在此,番禺区教育局呼吁广大家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是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开展的,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学校,必须遵守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如市民发现上述利用招生入学进行诈骗的现象,请不要盲目相信,并及时报警处理。

(七)2021年番禺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1年4月30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伍仞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黄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