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限薪”之下为何还有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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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价片酬的话题再度引爆网络,在不少平台上,关于某演员“片酬高达1.6亿,拍摄77天,日赚208万元”的讨论不断刷屏。

明星天价片酬已不是新话题,网友也大有怨言。早在2017年,国家相关机构就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要求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有关部门和机构三令五申,限制演员、艺人的片酬,为何还有明星能够蒙混过关,天价片酬屡禁不止?

从市场规律看,明星自带光环和流量,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收视率和票房。制作方给明星开出高片酬,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天价片酬的明星的作品质量普遍不高,甚至口碑惨淡。而高片酬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大量制作费被占用,从而降低影视剧制作质量。如此违背艺术创作规律的短视操作,必将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不利于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日赚208万元”的天价片酬现象,不仅是破坏市场行业秩序,更是社会公平的漠视。1.6亿元的片酬,等同于一个月薪1万的人1333年的工资总和,这让众多打工人情何以堪。娱乐圈绝不是法外之地,面对部分明星越来越隐秘的操作手段,相关部门还需加强打击力度、彻查到底,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约束型法律和调节性规制也亟待出台,以法治的效力“硬约束”明星天价片酬,把限薪落到实处,并祭出惩罚性举措。

说到底,天价片酬反映的还是影视行业的浮躁、虚火的问题。对此,影视创作者更要坚持创作初心,以更加敬畏的心态对待艺术,而不是被经济利益冲昏了头脑,热衷于赚快钱。影视行业也需建立多元化的综合评价体系,协调平衡好演员、制片方等各方诉求,优化影视制作成本结构,把资源更多地放在提升影视作品思想艺术水准上,而非短视、粗暴地砸钱、炒作,过度依赖流量明星。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文字记者 刘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