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全面推广商品房电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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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房屋网签备案服务,今年4月起,清远市住建部门在全市全面推广商品房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网上备案业务。

截至目前,清远已有20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制作了电子印章,网上审批备案的电子合同1.5万多份,极大地方便了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据介绍,以往传统纸质合同签好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安排专人将所有合同拿到办事大厅排队办理商品房备案业务,费时费力。

现在实行电子合同后,合同签署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只需在电脑系统上提交,便可在线上办理合同备案业务,无须再反复跑办事大厅办理,减少了企业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同时,购房人随时可以在网上查询合同信息和备案进度(查询链接清远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并可以下载打印合同,避免出现购房人丢失合同、因办事被要求反复查档等情况。

通过共享电子文档方式,清远市房产交易中心可以与多个单位进行合同信息全面对接共享。在办理不动产税务、登记、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户籍、子女入学等相关业务时将无须再提供纸质合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提供了便利,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真正实现信息“集约整合、全面互联、开放共享”。

另外,签署电子合同,要经过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输入手机验证码双重核验,保证签署人身份真实有效,可以有效规避冒签、代签引发的法律风险。

清远市住建部门还将在今后工作中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在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也应用电子签章功能,方便群众办事,保障房屋交易安全,并为清远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和支撑,促进清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曹菁通讯员:清日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曹菁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