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非法采矿、敲诈勒索、放高利贷 清远“犁庭3号”专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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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上午,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冯某财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一案。据悉,该案正是代号为“犁庭3号”的涉黑恶专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世纪90年代初,冯某财因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入狱。刑满释放后,冯某财吸纳邓某光、张某恩等社会闲散人员,实施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冯某财、邓某光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为壮大团伙势力,形成非法权威,该组织在佛冈范围内大肆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以威胁、恐吓、殴打、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追索债务、收取“保护费”,致使多人人身及财产受到侵害;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非法开采瓷泥和河砂,其中非法开采河沙达476344.9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损失7233万元。该组织还实施操控、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充当打手、插手纠纷等违法行为。

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采矿、敲诈勒索、非法放贷、将违法所得用于投资等方式,非法获利超亿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因案情重大,违法犯罪事实近50宗,预计整个庭审将持续10天。被告人亲属和社会各界群众等旁听了庭审。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曹菁 通讯员:许甜 赵彩红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杨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