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时限缩短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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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4月13日,记者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获悉,该中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全市劳动能力鉴定自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调整为3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等特殊情况除外),办理时限缩短一半。

据了解,此次“提速”是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率先在全国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中施行的“提速办”行动。按照国家“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统一部署,结合“放管服”推进要求,该中心立足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特点,采取缩短时限、精简材料、优化经办环节等一系列措施,劳动能力鉴定“快办行动”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1-3月,对全市纳入快办事项的2784件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实现快办率100%(其中,15日内作出鉴定结论1275件,16日至3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1509件)。

除人社部规定的高频服务清单事项外,该中心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将劳动能力鉴定“快办行动”范围由规定的等级鉴定扩大至工伤复发、辅助器具配置、工伤康复等确认类事项,实现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提速办”服务范围全覆盖,凡劳动能力鉴定办事群众均享受快办服务。

为了保障“提速”成效,该中心制定了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快办行动提速办实施方案,明确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渠道、办理时限,通过业务审批流程改造、强化各岗位审核时限及责任、优化信息系统功能等,有力确保“鉴定快办”服务规范不走样、服务质量不降低、群众体验越来越好。

         群众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大厅办事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 李义祝 刘树庆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钱佳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