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客户旅游,永达理被罚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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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客户旅游等行为被银保监会认定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理)被罚30万元。记者查阅银保监会最新发布的行政处罚显示,经查,永达理除了存在上述的违法行为外,还被认定为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被处罚30万元和10万元,相关涉事管理人员亦受到警告并罚款。


违法行为触及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经查,永达理2018年上半年、下半年分别组织业务人员及其亲属、客户参加“高峰会议”“极峰会议”,并出境旅游。部分客户出境费用由该公司业务人员支付至公司账户,其中在上半年“高峰会议”活动中,28名客户的费用由该公司业务人员代为支付,涉及金额66.7万元;在当年下半年“极峰会议”活动中,15名客户的费用由公司业务人员代为支付,涉及金额33.82万元。

对此,银保监会认为,永达理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存在违法行为,对永达理罚款30万元。而李某作为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风控、合规、活动宣传等,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对李某进行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此外,经查,永达理还存在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违法行为。永达理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其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5.35亿元。该公司2018年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万元,保险期限为2018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18日,不符合《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五十六条关于保险经纪公司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一年期保单的累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且不得低于保险经纪人上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的规定。

对此,银保监会对永达理罚款10万元,而对时任该公司管理部负责人吴某进行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陈丽莉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李波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