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评议员-朱羽菲|警惕火种 ,当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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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就传来了几个不好的消息。

2月14日17点40分,被称为“中国最后的原始部落”的云南佤族翁丁村老寨发生了火灾,幸好无人伤亡,但一个完美的古老村寨就这样烧毁了。痛惜!

2月16日6点14分,山东禹城鬲津社区富康蛋糕房发生了火灾,火灾致7人死亡,唉!痛悼!

近段时间,在我们广东也连续发生了几起森林火灾,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连续的火灾让人心痛!那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些火灾的呢?

首先,秋冬季节本来就是火灾的多发期,特别是春节期间,在这段时间,许多人会燃放烟花爆竹来庆祝这个传统节日,这无形中成为一个巨大的隐患。其次,现在这个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和电子产品盛行的时代,每个家庭里都有大量的电器,假如该电器是劣质产品或者使用不当,这都是一种潜在的隐患。最后,许多人在野外扔烟头、烧烤、野炊等等,凡是把火源带到野外都会造成火灾。

那么我们国家又有那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应对火灾事件呢?我查询了一些资料,处罚较重的是放火罪,而较轻的是失火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主观犯罪问题,我们就不在这重点描述了。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命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至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今,我们国家每年都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向民众普及消防知识以及其重要性。比如说,我们学校都有配置消防指导员,不定期的开展消防演练,宣传消防知识。但这些都是远远不够的。

在此呼吁大家,在这个传统盛大的春节节日期间,我们要文明有序、安全的进行庆祝,不乱燃放烟花爆竹,让自己过一个安全年,给消防员们过一个踏实年!同时,尽量选择正规、安全的电子电器产品,不私搭线,人离电断。最后,在野外,尽量减少使用火源,随时注意火源的处理。

让我们每一个人都重视起来,我们的家园才会更安全、更美好!

黄冈中学广州学校实验小学二校区五年级(3)班朱羽菲

指导老师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