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 | 挽回损失近700万!过去一年,荔湾这样守护你的“钱袋子”↘
语音播报
受理投诉、举报等各类工单近6万宗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700万!
过去一年
为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及时维权
荔湾区市场监管部门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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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荔湾区消委会、荔湾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在永庆坊商圈联合举办广州市荔湾区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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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聚焦“提振消费 从心开始”主题,开展了“3·15”主题宣讲、放心消费共建单位授牌仪式、消费维权宣传咨询等活动内容。主办方表示,通过开展本次活动,助力推进荔湾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同时,期望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和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提振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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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发布
3·15来了!荔湾区举办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 #本地新闻 #广州荔湾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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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荔湾区市场监管部门牢牢把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主线,着力加强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化解消费争议、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全力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放心消费环境创建工作格局,做到多措并举、多点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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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平台,让维权更畅通


针对消费者维权不便问题,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总局部署及时将原工商12315、质检12365、食药12331、知识产权12330、价监12358等五条投诉举报热线及平台统一整合,方便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及时维权。2020年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建议等各类工单58304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0.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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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与抽检科副科长董艳表示,热线平台整合后,市民遇到消费维权的需求可以直接联系‌12345‌‌进行举报,热线平台会根据投诉的类型按照职能部门进行分配,这样可以更快更有效地把投诉送达专门的投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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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民声,让群众更放心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重点问题,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急群众之所急,调动力量从快解决。近年来,上下九部分水果档向消费者“呃秤”现象频发,对此,该局加大计量专项执法力度,已基本杜绝利用计量器具进行作弊的“短斤缺两”计量价格欺诈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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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此类违法行为以“秤准心不准”的形式改头换面再次冒头,该局迅速开展上下九商圈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检查水果档458家次,立案查处2宗涉嫌骗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宗水果抽检不合格行为,累计关停水果档3家。(详情回顾→上下九有水果档“呃秤”?荔湾重拳整治!整治后,媒体记者多次暗访均未发现“呃秤”行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经营业态有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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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宣传,让观念更普及


当前,一些消费者在消费权益遭受侵害时,维权意识薄弱。为此,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普法力度,通过派发《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规汇编》《维权之剑》《电子通信消费指南》等宣传资料、张贴普法海报等形式,提升消费者辨识消费陷阱和依法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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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相济,让监管更贴心


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站建设,促进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发挥消费维权站的先行调解作用。指导名创优品和绿瘦集团开展红盾维权站建站工作,并在全国12315平台开通ODR企业账号,依托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动多行业、多领域的特邀调解制度。




引导共识,让治理更多元


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五进”(进社区、市场、商圈、企业、学校)为抓手,延伸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先后在荔湾广场、兴贤社区、恒宝华庭、黄沙水产市场等中心商圈,开展多样宣传活动,并指导各所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共建承诺,今年合计引导审核47个放心消费共建单位,形成消费维权领域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新局面,使荔湾区放心消费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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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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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预付款维权要尽早


在消费维权宣传现场,一位街坊向现场设点咨询的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咨询了关于疫情期间年夜饭退款难的问题。据了解,这位街坊去年1月7日时候定了一个年夜饭,后来因为疫情这家酒楼直接倒闭了,到现在都没找到酒楼的负责人退订。


执法人员杜伟龙表示,目前已经受理这位街坊的投诉,并将按照程序去寻找这家酒楼的负责人以及市场管理方,希望通过市场管理方能够联系上酒楼的负责人,把订金退还。杜伟龙表示,如果街坊们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尽早进行维权,时间拖长了会影响后续调节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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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与抽检科副科长董艳表示,因疫情原因,2020年出现了不少因为企业倒闭导致的预付款维权的投诉,有部分因为无法联系上倒闭的商家造成维权难的情况。对此,她建议各位消费者在使用预付款消费的时候要谨慎去选择商家,与此同时在预付款消费时候签订的各种合同以及收据要保存好,一旦出现维权需求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最重要的是要理性消费,不要被商家宣传鼓动而一次性充值大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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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

然而为牟取高额利润

一些不法商家

居然对食品动起了歪脑筋

面对食品消费侵权行为,

您该怎么办?






案情回放





案件一:因进货价格便宜,商家线上销售疫区牛腩


被告人洪某为获得高额利润,收购没有合法来源证明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某国牛腩在其经营的网店进行销售。经核,洪某通过网络销售了此类牛肉20件,销售金额合计19950元。


经审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洪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案件二:按斤售卖的烧腊店,为何每次结账都是整数?


小陈喜欢吃烧腊,长期光顾家附近的烧腊店。小陈最近发现,烧腊店里的烧腊按斤称卖且经常打折,但他在店里每次的消费金额都没有零头,均为整数。小数怕长计,小陈多了个心眼,觉得烧腊店存在长期多收钱的现象,于是开始收集证据。一段时间后,小陈把案子起诉到法院。


经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小陈和烧腊店达成调解协议,烧腊店一次性向小陈支付多收的金额及赔偿金5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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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支招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谨记“三多”原则,维护自身“舌尖上”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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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资料图


一要多“看”。


购买食品时应尽量到正规的场所、网站去购买,购买前要多“看”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标识是否齐全;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销售商家能否提供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购买时要多“看”支付金额与实际消费金额是否一致;闲暇时多“看”《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

二要多“留”。



若在线下实体店购物,多“留”食品包装盒、说明书、票据或者购物的相关凭证;若通过网络渠道进行购物,多“留”与官方客服沟通交流的凭证和购物凭证;若是大额的预付消费,多“留”书面协议、预付单据,保留好相关信息资料以便维权。

三是多渠道“解决”。



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多渠道“解决”。

【文 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荔湾发布编辑部 王智汛】

【图 荔湾区融媒体中心 王誉臻】

【视频 荔湾区融媒体中心 张铭健】

【编辑 邓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