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介绍,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相关生产企业克服困难,积极履行产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年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活动有序开展,维护了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提升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图1 2004—2020年汽车产品召回的次数与数量
《通告》数据显示,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收到消费者提供的汽车产品缺陷线索37377条,涉及发动机总成(占28.5%)、车身(占19.5%)、传动系(占19.4%)、电气设备(占14.1%)等。其中,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报告1173例,反映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问题占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的49.4%。
汽车召回方面, 2020年,中国共实施汽车召回199次,涉及车辆678.2万辆,召回次数比上年减少10.8%,召回数量增加3.9%(见图1)。新能源汽车召回45次,涉及车辆35.7万辆,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5.3%,其中因三电系统缺陷召回11.2万辆,占新能源汽车召回总数量的31.3%。
图2 2020年缺陷涉及总成召回数量分布
从涉及总成看,发动机、制动系是主要缺陷产生部件,占总召回数量的80.6%。因发动机相关缺陷召回58次,涉及车辆440.4万辆;因制动系相关缺陷召回17次,涉及车辆106.8万辆;因电气设备缺陷召回38次,涉及车辆41.9万辆;因气囊和安全带缺陷召回24次,涉及车辆32.6万辆(见图2)。从缺陷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137次,涉及车辆420.8万辆;设计原因召回62次,涉及车辆257.4万辆(见图3)。
图3 2020年汽车产品缺陷原因分类召回数量及占比
从缺陷类型看,因标准符合性问题召回21次,涉及车辆81.7万辆,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12.1%,达到历史较高水平,应当引起生产企业关注。因不合理危险问题引发的召回共178次,涉及车辆596.5万辆,仍是引发召回的主要原因。
2020年,围绕新能源汽车,做了三件大事
记者了解到,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针对新能源汽车推出一系列措施。一方面,严格新能源汽车事故主动报告制度,加大缺陷调查力度,开展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风险预测与防控关键技术研究。
另外一方面,针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新监管问题,印发《关于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的通知》(市监质〔2020〕123号),规范OTA技术在召回中的应用。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与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以及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就消费者反映的异常加速、电池起火、车辆远程升级(OTA)等问题共同约谈了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
2021年,汽车召回工作将有这些变化
在提升车辆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等领域,汽车召回是被印证行之有效的手段。记者获悉,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缺陷汽车和消费品召回管理,加强对新兴行业和领域生产企业的引导和监督,推动我国产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与此同时,针对新产品、新技术创新召回监管方式。根据规划,市场监管总局将建立运行数据驱动的新能源汽车缺陷调查工作机制,推进智能汽车OTA大数据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智能车辆安全自我评估和事故报告制度,适时启动沙盒监管。
在排放方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生态环境部加快《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管理规定》立法进程,建立机动车排放缺陷线索收集、分析和缺陷识别技术支撑体系。
最后,将针对汽车和消费品有关的重点产业链、产业聚集区,开展风险评估与质量诊断,加强共性产品缺陷问题研究,完善“发现产品缺陷—提出产品安全规范建议—促进行业整体质量提升”机制,从根本上帮助企业消除产品安全隐患,推进技术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周伟力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周伟力/资料图片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赵冬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