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广大来穗家长对积分制服务政策有更深入的了解,切实保障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3月9日晚上,石壁街来穗中心开展了来穗人员融合系列活动之积分制服务(积分入学专题)公益直播活动。活动吸引了包括石壁街来穗人员在内的32万多名网友在线观看。
为更好地让石壁街来穗人员了解相关内容,石壁街来穗中心特对30个石壁街积分制入学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与回复。
1.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秉承什么样的原则,对来穗人员有什么好处?
答:《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通过制订科学的积分指标体系,按个人自愿和属地申办的原则,将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情况换算成积分,再将积分与公共服务挂钩,按积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务,从而提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来穗人员市民化、保障来穗人员合法权益,更持久、更深入帮助来穗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在广州安居乐业。
2.积分制服务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持有在本市办理(申办或签注)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的来穗人员(指非本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均可申请参加积分制服务管理。
3.积分制服务申请具体步骤是怎样的?
答:来穗人员按要求准备相应的积分材料后,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网址进行用户注册,填报申请资料,上传资料图片,并在系统确认提交。网上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完成申请。
4.来穗人员如何申请办理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答:凡持有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的申请人,符合积分制入学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具体入学分值由各区按指标计划确定。申请人为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另行制定。
下面以番禺区为例,父(母)或监护人双方经“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审核、认定积分分值后,统一通过“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网上平台进行积分制入学申请。
父(母)或监护人可手机端关注“广州番禺教育”或“番禺来穗”微信公众号并登录“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或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番禺区积分入学”登录),也可以PC端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入学链接,登录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按照积分入学相关指引注册和上传申请信息。
各职能部门由后台审核数据、统一计算积分、统一综合批次和排序结果;待各项积分网上审核完毕后,监护人须对积分结果进行确认,可手机端直接登录“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按照相关指引进行“刷脸”签名确认,也可前往各镇(街)积分制入学申请受理窗口进行现场签名确认积分结果,即可完成积分制入学的审核。
积分结果确认和公示后,即作为教育部门为其排序和分配学位的重要依据。
5.2021年番禺区积分制入学申请什么时候报名?
答:2021年5月13日-17日。
6.来穗人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为子女参加积分制入学?
答:来穗人员在广州居住并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止至提出入学申请当年8月31日,下同)或其申请入学的适龄子女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的,可为其适龄子女提出积分制申请入读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7.积分入学是否全年级开放?
答:除政策性照顾学生外,目前积分制入学只开放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简称“起始年级”)。因此,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必须符合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上学、拟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应届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的条件。
8.是否整个番禺区的学校我都可以在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填报?
答:不是。积分制入学的学区是分片区申请,只能选择父母或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地的其中一个片区。
9.来穗随迁子女的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参加积分制入学的申请吗?
答:若来穗随迁子女的父(母)或监护人都同时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除“番禺区加分指标”独立计算外,其他项目可为积分制入学申请的子女同时积分。因此,要求父(母)或监护人双方均需提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积分申请或积分调整。
10.积分制入学的积分排序规则如何?
答:父(母)或监护人双方经“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审核、认定积分分值后,统一通过“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网上平台进行积分制入学申请并最终完成积分入学的分数审核和确认。积分分两个批次计算及排序:
(1)第一批:“五年”优先。根据有关规定,父(母)或监护人任一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满五年(截止至积分入学申请月的上月底)、在广州市有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五年(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审定结果为准,以下简称满足“五年”条件),其适龄子女优先获得公办学位分配。
(2)第二批:普通积分。不符合“五年”条件的,为学位安排第二批次。若申请入学地在满足“五年”条件入学申请人学位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则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11.监护人需要去哪些部门提交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积分?
答:监护人完成在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的信息上传后,由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后台完成审核,不需要监护人到相关职能部门前台提出申请。
12.适龄儿童已在户籍地取得小学学籍的,能否在番禺区内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答:根据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适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不得再以一年级新生的身份入学。因此,一旦发现积分入学申请人在其他学校已获得小学学籍,立即取消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资格。
13.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制服务是先到先得吗?
答:不是。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申请时间先后对积分最终认定没有影响,建议来穗人员在熟悉各项服务政策后再行申报,以错开申报高峰。
14.来穗人员可以随时提交积分制服务申请吗?
答:是的。来穗人员积分本着自愿申请原则,可以随时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出积分申请。
15.来穗人员可以随时享受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等公共服务吗?
答:不是。来穗人员可随时申报积分,但积分制入户、随迁子女入学、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等公共服务申报时间将另行发布明确,并不能随时享受公共服务。因此提醒来穗人员应关注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并根据自身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自己的积分,避免在服务政策发布后才补充资料更新积分,容易漏算积分或耽误申请。
16.积分制服务管理的积分指标体系的构成是怎样的?
答:积分制服务管理的积分指标体系包括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三部分。基础指标由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文化程度、年龄状况等4项组成;加分指标由技术能力、创新创业、特定职业与服务、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励等6项组成;减分指标由信用情况和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2项组成。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积分加上加分指标积分,减去减分指标积分的分值。
17.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时长怎样计算?是计算累计时长或连续时长?
答:根据相关规定,《广东省居住证》持证人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要及时办理签注延期手续,以便增加持证时长。2016年1月1日后,居住证有效期满后未及时办理签注的,居住证办理期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即前后时长可以累计(扣除有效期满到签注之间的时长)。该项积分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以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18.申请人“居住地转移”是如何判定的?
答:“居住地转移”以申请人所持《广东省居住证》的居住地信息为准。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转移后,每满1年计2分。该项积分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以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最高不超过10分。
19.在广州租房居住的来穗人员如何提供合法租赁住所材料?
答:“合法租赁住所”是指在广州市房屋租赁备案系统登记的租赁住所。承租人为申请人的,无需提供材料,以广州市房屋租赁系统查询为准;承租人为申请人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
20.来穗人员借住亲戚家如何在“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取得积分?
答:借住亲戚朋友家的来穗人员,应提供经市房屋租赁备案系统登记的借住合同,按照“合法租赁住所”项目计算分值,以备案登记时间开始计算,每满1年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1.来穗人员就业创业如何认定?
答:就业信息以就业登记信息为准,个人无需提供就业信息材料,以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系统查询为准。在广州创业的申请人,在广州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以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系统查询为准,无需提供资料;在省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商事登记基本信息表。
22.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限和相关积分具体如何计算?
答:在广州市就业(创业)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计1分。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23.职业资格必须是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或认定而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吗?
答:是的。“技术能力”指标中提到的“职业资格”,是指获得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或认定而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计算该项积分时,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分。
24.来穗人员怎样提交积分制服务申请纸质资料?
答:来穗人员提交积分制服务申请纸质资料的地点为《广东省居住证》所在镇(街)的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全市各镇(街)均设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应在工作时间前往。
25.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制服务管理有哪些便利措施?
答:采用“互联网+”方式实现积分制服务管理全程信息化服务。积分制受理窗口及相关部门依托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资料审核、信息录入、核查评分等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网上申请、审核、评分、排名、公示、查询等“一网式”服务。各职能部门有关信息资源按照政务信息共享的有关规定,与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数据共享,直接在系统中对申请人相关积分进行审核认定,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6.来穗人员积分如何进行调整?
答:申请人相关积分指标情况发生变化的,其积分应作相应调整。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动态调整。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调整申请人年龄指标计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在申请人《广东省居住证》签注时自动调整累积办理居住证指标计分。
(二)定期调整。相关部门应定期将申请人信用情况、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情况等积分指标信息变化情况推送至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应根据上述情况,及时调整申请人相应指标计分,并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调整。申请人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文化程度、技术能力、创新创业、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与服务行业、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项等积分指标发生变化,由申请人主动申请调整计分,调整材料处理流程按照初次申请积分程序执行。
27.什么是来穗人员积分中止或失效?
答:持有本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功能中止的,积分中止;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积分自动失效:1.已取得本市户籍的;2.申请人死亡的;3.持有本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功能中止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8.申请人如果对系统中的个人积分有异议,应该怎样申请核查?
答:申请人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在积分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原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申请核查。对核查结果仍存在异议的,在结果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29.为什么积分制入学申请需父(母)或监护人双方先进行广州市积分制的申请?
答: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以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须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学等公共服务。
积分制入学的申办要求申请人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才能提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因此,有需要提出积分申请入学的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提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提出积分申请或积分调整。
30.父(母)或监护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前来现场确认的,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前来办理?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替签名?
答:按照积分入学申请流程,父(母)或监护人需对积分入学专项积分进行确认。为方便来穗人员以及疫情防控需要,申请人可手机端直接登录“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按照相关指引进行“刷脸”签名确认,也可以由父(母)或监护人本人前往各镇(街)积分制入学申请受理窗口,进行现场签名确认积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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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阿措】
【编辑 小明】
信息来源 石壁街来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