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占空间小,应该不算‘人头’”,相信不少家长存在这样的认知误区。基于这种误区,开车时,家长们认为“不超员”,而事实上已经超员。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两个案例:
第一例发生在2021年2月21日。当天,湖北高速警察罗田大队民警在沪武高速公路团陂收费站执勤,在对一辆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人头攒动。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其中7名成人、3名小孩。交警清点人数时,驾驶人连连表示:“小孩算了。我这是七座车,五六个成人,多三个小孩,没超载!”
车上家属也七嘴八舌“据理力争”,让交警“通融一下”“下不为例”。而面对交警“这样坐得舒服吗”的质问,一女子竟理直气壮地表示:“(我们)没车子,要有车子我也想坐得舒服”。最终,交警督促驾驶人将超员乘客进行转运,消除安全隐患,并依法对其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第二例发生于江西赣州龙南县。交警在通往景区的道路上执勤时,一连查获4起超员违法行为。其中有一辆车核载5人,实载7人(含一名幼儿)。对此,驾驶人及车上乘客均表示:小孩也算吗?如果是抱一个婴儿……最终,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对此,执勤交警对几名成人进行了直截了当的质问:小孩不算人吗?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安全座椅,你抱得住吗?!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所有车主:车辆超员是以人数来计算,跟年龄完全无关;婴幼、儿童也是有生命的个体,发生交通事故时,用手是抱不住的。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周伟力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周伟力、资料图片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麦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