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停15分钟内免费!番禺咪表收费新方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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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记者今日从番禺区发改局获悉,《广州市番禺区道路临时泊位停车收费标准方案》(下简称《方案》)已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经修改完善,形成《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番禺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3月1日起,番禺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停车收费将调整。


划分区域收费
收费时段到晚上9:30

《通知》实施阶梯式收费,科学设置收费划分方式:一是收费时段。全天准停泊位收费时段工作日为7:30-21:30,非工作日为10:00-21:30。其余时段不收费。这意味着晚上9点半后,可免费在准停路段停车,满足周边居民夜间停车刚性需求。

二是区域划分。目前西环路以东,东环路以南,番禺大道以西,市桥水道以北区域设为重点区域。其余区域设为非重点区域,执行较低标准。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划分根据番禺区泊位规划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设置阶梯时长。按首小时收费低,2至3小时适中,3小时以上收费较高的方式设置3个阶梯式收费时长,引导车辆短时停放,提高泊位周转率。重点区域设置三个阶梯,第一个阶梯是停车时长在1小时以内(含1小时)的,收费标准为每半小时4元;第二个阶梯是停车时长超过1小时至3小时(含3小时)的部分,该阶梯收费标准为每半小时6元;第三个阶梯是停车时长超过3小时的部分,该阶梯收费标准为每半小时10元。每日单次最高限价按停车时长8小时算为132元。

非重点区域阶梯收费标准,第一阶梯是停车时长在1小时以内(含1小时)的,收费标准为每半小时2元;第二个阶梯是停车时长超过1小时至3小时(含3小时)的部分,该阶梯收费标准为每半小时3元;第三个阶梯是停车时长超过3小时的部分,该阶梯收费标准为每半小时4元,每日单次最高限价按停车时长4小时算为24元。

临时停车15分钟内免费
新能源车充电首小时免泊位费

《通知》还提出停车15分钟免费的限时免费政策,有利于推动车辆即停即走;残疾人车停放专用泊位不收费,停放非专用泊位则减半收费,以政策惠民体现对残疾人权益保护和关爱;新能源汽车首次在充电专用泊位充电可享受停车时长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免费停车优惠;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还可以享受在非重点区域路段泊位每日停放3次、每次停车时长不超过1时(含1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以此来鼓励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

新收费标准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执行新价格后,将有利于规范道路停车管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缓解交通拥堵。

 

详细解读:
优惠政策有哪些?又有什么条件?

(一)停车时长在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的,免于支付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但停车时长超出15分钟的,前15分钟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二)在每个计费周期的收费时段内,新能源汽车首次在充电专用泊位充电可以享受停车时长不超过1小时免费停车优惠,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还可以享受非重点区域路段泊位每日停放3次不超过1时的免费停车优惠,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但是,如前述两类车辆停车时长超过1小时的,应当按照本收费标准支付全部停车时长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

(三)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军警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于支付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

(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泊位停放的,免予支付使用费。若停放在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泊位上的,使用费按规定标准减半支付。

(五)因交通管制、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抢险等需要车辆立即驶离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免于支付当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

推行停车信用管理,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人在停车行为结束后应及时缴清费用。有未缴清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记录的车辆,不享受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的优惠政策。

在收费时段内使用全天准停泊位,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如下: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肖桂来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李波、肖桂来
广州日报全媒体视频记者 肖桂来、李波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张晓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