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乐法讯丨“离婚冷静期”来了,具体怎么“冷静”?律师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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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2021年,《民法典》正式实施,离婚“冷静期”正式加入离婚登记程序。对此,众网友们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今日,小e请来了华乐街特约的社区法律顾问——广东迅法律师事务所为大家解读这个新鲜事物究竟是什么一回事。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被形象地称为“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不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庇护期”


当前,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对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隐藏、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冷静期”仍然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这期间内,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冷静期”内强行行使夫妻关系,涉嫌强奸


两性关系因以不违背对方的意愿为前提,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发生在何时,只要有充分证据予以证明的,则可以认定构成强奸罪。


“离婚冷静期”后对离婚协议有争议的,应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即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如果离婚冷静期满后,夫妻任何一方对上述有关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有了新的想法,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不再适用协议离婚,应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看完律师介绍后,大家是不是对新生效的《民法典》有了更具体的认知呢?还是你仍有其他问题想要亲自联系社区律师?别急,为了让法治知识在社区居民中得到普及,把《民法典》宣传至各家各户,小e携手广东迅法律师事务在咱们华乐街开设了“华乐法讯”专栏,在为大家说法讲法的同时,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一些法律难题。


广东迅法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市规范律师事务所,2013年获“管理优秀奖”荣誉称号。该律师所自2009年至2013年是以“所所结对”形式开展华乐街所属社区法律服务,自2014年始该律师所李文立、蔡小奋、毛丽敏、丘依红等律师分别担任华乐街所属10个社区的法律顾问, 擅长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房产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刑法等法律业务。


该律师所主任李文立律师,执业年限25年,担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越秀区法学会常务理事、越秀区律师管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越秀区服务站站长等职务。该律师所社区律师团队,主任亲自挂帅,律师之间合作紧密、相互配合,可更好的为社区居民、商户和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下面是华乐街各社区律师在2021年1月的值班时间表,有需要的街坊们可收藏。


社区律师的值班时间可能因实际情况作临时调整,敬请谅解。社区居民有任何关于法律的疑问也可直接到广东迅法律师事务所(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103室)进行法律咨询,预约电话:020-83821185


【记者 黄绮媚】

【编辑 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