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37万欠资,18名电站工人安心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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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连山法院为18名工人追回37万元欠薪,依法维护工人合法权益。

邓某等18人分别是以黄某等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三个水电站职工,自2019年10月起,水电站一直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仲裁调解,协议水电站在2020年11月3日前足额支付欠薪。

然而,仲裁生效后,三个水电站均未履行支付义务,邓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案中,执行法官经查发现,涉案水电站名下电费已被约定抵扣银行欠款,且无可供执行财产。

为尽快帮工人追回欠薪,法院决定特案特办,开启绿色通道。一方面,执行法官与扣款银行进行沟通,协商暂停划扣水电站的银行欠款,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另一方面,法院与县供电局协商对涉案水电站的电费收入作优先处理,先行划拨给法院支付工人薪资。

经各方共同努力,37万欠薪款在一周内划拨到了法院,执行干警马上办理出款手续,第一时间将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中。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曹菁通讯员:黄海欣罗雯婕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曹菁通讯员:黄海欣罗雯婕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