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言论|加强法治建设 筑牢法治中国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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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对法治观念宣介、制度规范完善、权利保护、社会治理和网络治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部署。

作为中国法治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法治社会建设堪称一项系统工程。依据《实施纲要》,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根基。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法治国家的支持和保障。而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都内在统一于建设法治中国的“大厦”之中。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中,要坚持回应法治实践新问题,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也就是说,要因时而变、随事而制,不断完善良法体系,从立法源头为善治厚植基础。《实施纲要》把“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加强权利保护”和“依法治理网络空间”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为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以良法求善治、促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多元社会力量。法治社会是全部社会生活的秩序化、法治化。建设法治社会,应当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实施纲要》提出,依法加快市级层面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配套制度建设,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县(市、区、旗)探索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诸多举措都指向着,国家实现现代之治、有效之治和长久之治的目标。这需要多元主体沿着法治轨道合理定位自身角色,共同创造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的生动治理局面。

要坚持培育适合时代要求的法治文化。有法谚云:“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这是说,法的施行和遵守有赖于全体人民的支持和参与。只有法治精神融入民族血脉,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深入人心,守法才能成为全民的自觉意识与真诚信仰,法治的权威才能真正得以实现。正因为如此,《实施纲要》规定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等一系列举措,都是为了促进公众对规则之治的广泛认同,形成特色鲜明、与时俱进的法治文化。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将“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内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持续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让法治中国建设日益行稳致远、迈向更高的境界。


广州日报评论员 杨博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杨耀烨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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