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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荔湾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荔府征房〔2020〕4号)》(简称《决定》),将征收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白鹅潭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范围包括:知道园3号、知道园7号、知道园7-1号、知道园7-2号、知道园11号、知道园11-1号、知道园11-2号、知道园24号、余庆园36号、余庆园38号、花地大道北18号、鹰爪树街65号。


(花地大道北18号)


根据补偿方案显示,在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天内为签约期限,即2020年12月3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


(知道园11号、知道园11-1号)


补偿标准

根据补偿方案显示,住宅房屋的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

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产权证记载用途为住宅)

框架结构(A)房屋:33600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B)房屋:32600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C、D)房屋:31600元/平方米;


选择货币补偿补助费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一次性给予房屋被征收人3000元/平方米的货币补偿补助费。


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和安置

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本项目提供广钢新城安置房、悦江上品苑房源作为该项目的产权调换房源。具体安置标准如下:


广钢新城安置房

选择广钢新城安置房进行产权调换的,在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产权面积基础上增加30%确定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含公摊建筑面积)。


被征收人选择的广钢新城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产权调换建筑面积的部分由被征收人购买,10平方米以下(含10平方米)按26000元/平方米购买,10平方米以上至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按36000元/平方米购买,超出20平方米以上按46000元/平方米购买。


被征收人选择上述广钢新城安置房的产权面积应为最接近的户型面积,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套安置房。如由于安置房屋不可分割的原因,被征收人可选择大于产权调换建筑面积的安置房,广钢新城安置房不得超出产权调换建筑面积30平方米(若因原产权面积过小,增幅后匹配安置房最小户型仍超出应安置30平方米等特殊情况,可按面积差距最小户型安置)。超出部分产生的相关费用和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悦江上品苑房源

选择悦江上品苑房源进行产权调换的,在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产权面积基础上增加30%确定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含公摊建筑面积)。


被征收人选择的悦江上品苑房源建筑面积超出产权调换建筑面积的部分由被征收人购买,10平方米以下(含10平方米)按32670元/平方米购买,10平方米以上至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按44087元/平方米购买,超出20平方米以上按47000元/平方米购买。


被征收人选择上述悦江上品苑房源的产权面积应为最接近的户型面积,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套安置房。如由于安置房屋不可分割的原因,被征收人可选择大于产权调换建筑面积的安置房,悦江上品苑房源不得超出产权调换建筑面积30平方米(若因原产权面积过小,增幅后匹配安置房最小户型仍超出应安置30平方米等特殊情况,可按面积差距最小户型安置)。超出部分产生的相关费用和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征收房屋奖励

住宅房屋征收实行征收奖励制度,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一次性给予住宅房屋被征收人5000元/平方米的征收奖励。


签约期限及搬迁时限奖励费

在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天内为签约期限,在规定的征收期限内,被征收人(含直管房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期搬迁移交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规定的搬迁时限奖励。


30天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被征收人(含直管房承租人)在征收决定公布后30天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住宅按3400元/平方米;商业按4800元/平方米奖励,办公、厂房、仓库等按2400元/平方米奖励。


31-45天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被征收人(含直管房承租人)在征收决定公布后第31-45天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住宅按3000元/平方米;商业按4500元/平方米奖励,办公、厂房、仓库等按2100元/平方米奖励。


46-60天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被征收人(含直管房承租人)在征收决定公布后第46-60天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住宅按2600元/平方米;商业按4300元/平方米奖励,办公、厂房、仓库等按1900元/平方米奖励。


未能在征收决定公布后60天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搬出移交房屋的,不给予奖励。


搬迁费

住宅搬迁费

2000元/户/次,如被征收人选择期房产权调换且需临时安置的,搬迁费增加一倍计算,并一次付清


相关设施、设备搬迁费用:

生活相关设施、线路补偿为2000元/户(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号、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户外独立水表、户外独立电表等补偿);


管道煤气(天然气)补偿费:3500元/户。


入学资格

凡属本征收范围内的原户籍产权人和直管房承租人,有适龄儿童需保留原户籍地有关入学资格的,将根据原来属于对口入学或统筹安排入学的资格予以保留。签补偿协议前由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统一登记,送街道办事处备案,可暂不迁移户籍,报名登记入学时凭补偿协议或安置协议、户籍资料及备案资料作为入学资格的依据。


【记者 王澄澄】

【编辑 楚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