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访谈|陈杰:以创新思路实现中国特色的城市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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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4——六点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直给予高度关注,指出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的重要讲话中对新时代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广东改革发展提出的6点要求中就有一点是,要以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一方面要求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建设过程要有创新思路,另一方面要求创新思路要以现代化为标准和导向,两个要求互为关联,同时并存。这是因为,创新本身就是现代化的一个基本特征,现代化是一个保持动态发展、具有不断自我更新迭代能力的状态;现代化又是创新的方向和目标,创新不是为创新而创新,而是要向高水平、世界最前沿水平的创新,达到世界最前沿才能叫现代化。同时,创新又分为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理念创新,理念创新才能引领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创新思路,主要是理念创新。深圳和广东的创新之所以引领全国,主要是理念创新走在全国前列。

具体到中国城市治理的现代化建设,一方面既要认清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普适性内涵,另一方面又要结合中国国情和制度特点,找到符合中国发展和国家治理需求的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特殊性要求。这就需要以勇于开拓、创新的思维,用超越西方发达国家现有的城市治理理论,从扎根中国本土实践出发,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涵标准。

这是一个很大的课题,需要城市治理研究者群体来共同研究,但有一点应该明确,中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涵,应该以人民为首要出发点,切实落实城市治理出发点是为了人民、治理权属于人民和绩效由人民来评价。这个人民主导的特性,与西方国家的城市治理过度被资本牟利主导与驱动形成迥然不同的对照,要求城市治理不能过多被经济收益和资本效率所左右,要把和谐、协调、包容和共享放在更优先的位置,更加突出对城市空间的健康、安全和宜居的重视,更加注重对城市生活品质的提升和对城市空间正义的尊重。

划重点:中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涵,应该以人民为首要出发点,切实落实城市治理出发点是为了人民、治理权属于人民和绩效由人民来评价。

在以创新思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要防止几个误区和陷阱:

首先,为创新而创新,一些地方陷入创新政绩观,而如果不以治理实际需求和人民幸福感为出发点,创新就会缺乏正确的方向。其次,把创新简单理解为技术创新,以为城市治理中的创新就是治理技术创新,忽视了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第三,关起门来创新,以为治理创新只是政府的事情,或是关起门来咨询少数专家的创新,忽视了企业、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等在城市治理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第四,一步到位的创新,以为治理创新都是基于顶层设计,追求一步到位,忽视了基层实践的活水来源,也缺乏经过周密的试点、在推广过程及时总结经验、经过优化完善后再实施的耐心,着急出政绩,这样的创新效果都会很差。

广州作为一座超大城市,在探索超大城市的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做出了不少亮眼的成绩,比较突出的包括大力提升行政效率、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政务的满意度、积极引进第三方并使用大数据技术对政务表现进行评价、积极提升社会公众在城市治理中的参与程度,在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中尤其有很多创新做法,取得很好成效。但广州在社区治理方面还有不少有待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比如进一步理顺社区治理体系、增强社区工作队伍、将社区治理资源下沉、增加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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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周裕妩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莫伟浓 邱伟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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