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宗澳門籍仲裁員參審勞動爭議案件在南沙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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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全國首宗由澳門籍仲裁員參審的涉港澳勞動爭議案件在南沙仲裁委開庭,這是全國首批港澳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依法履職以來由澳門仲裁員參審的首宗案件。

此次合議庭成員李國輝(中國澳門),是南沙區(自貿區)仲裁委聘任的全國首批7名港澳籍仲裁員之一,任澳門特區政府經濟發展委員會委員、域多利物流企業董事總經理、澳門物流貨運聯合會理事長、澳門中小型企業聯合總商會副會長等職務。對於首次在內地參審涉港澳勞動爭議案件,李國輝仲裁員說:「『一國兩制』背景下,澳門在社會制度、法律體系等方面與內地均存在較大差別,澳門沒有勞動仲裁機構,勞動爭議處理程序分為勞動監察、檢察院調解、勞動訴訟等環節。此次以仲裁員身份到內地參與案件審理,既有利於了解內地勞動爭議處理程序,也藉助澳門勞資糾紛處理方式為粵港澳大灣區多元化解糾紛提供探索思路。」

此次案件涉及勞動者與港澳企業因福利待遇產生的勞動爭議,主營出口歐美貿易,管理層為港澳人士,涉案的有關郵件往來均使用英文文本,涉及受疫情影響企業經營自主權。「在合議庭庭前會議上,任澳門特區政府經濟發展委員會委員的李國輝仲裁員對企業福利及員工薪酬考核給予了細緻分析,對案件審理幫助很大。」合議庭首席仲裁員說。據悉,該案合議庭成員另外一位是來自區總工會的兼職仲裁員,考慮到涉案企業成立工會組織,工會人員的加入有利於幫助勞資雙方準確理解勞動法律,發揮工會依法維權的雙贏作用。

恰逢澳門回歸即將21周年之際,南沙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粵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背景下,這將成為全國首份由澳門籍仲裁員出具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發揮港澳仲裁員化解涉港澳勞動爭議作用,並逐步探索開展涉港澳異地送達、調查等工作,推動港澳同胞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及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法治化服務保障。

延伸閱讀:

2019年1月,南沙獲人社部批覆同意在全國首個試點聘任港澳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

2019年6月,南沙完成聘任港澳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1+5」系列政策文件制定。

2019年8月,由南沙區(自貿區南沙片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與首批7名港澳籍仲裁員候選人簽訂《聘任意向書》,對雙方權利義務進行約定。

2019年9月,廣東省人社廳在南沙組織開展首批港澳籍仲裁員聘前培訓及考試,7名候選人全部通過考試,國家人社部等共同為首批港澳籍仲裁員頒證。

2019年10月16,全國首位香港籍仲裁員黃江天參與審理涉港勞動爭議案件,28日出具全國首份香港籍仲裁員落款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解書。

2020年10月21日,全國首例港澳仲裁員在線參審勞動爭議案件在南沙開庭,香港籍仲裁員趙志鵬參與互聯網庭審,案件僅15分鐘在線調解結案。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耿旭靜、董業衡 通訊員 徐然志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 耿旭靜、董業衡 通訊員 徐然志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鄺白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