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清远驾考考场企图作弊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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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清远交警最新通报,11月19日上午,清城区银盏考场在进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考试之前,工作人员在安检时查获这名企图携带电子通信设备进入考场的考生胡某强。考生携带电子通信设备企图作弊的行为,在该考场尚属首例。

胡某强是异地转入清远市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考试的考生。

据现场考官介绍:“我们在胡某强身上查获一个蓝牙耳机和摄像头,民警马上将他控制住,并进行核查询问。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对自己企图在考试中作弊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章第八十八条相关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曹菁 通讯员:清交支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曹菁 通讯员:清交支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杨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