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吐槽”商家被索赔10万 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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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微信朋友圈吐槽“英德某建材店瓷砖破裂”,英德一市民被商家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抚慰金10万元,记者今天从英德法院获悉,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原告名誉权,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9年9月,徐某在英德某建材店订购了陶瓷等装饰材料,在装修的过程中,徐某发现部分瓷砖出现破裂,认为瓷砖质量有问题,向该建材店反映问题时,建材店认为是徐某的装修工人操作不当导致瓷砖的破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人经过多次协商,都未商量出满意的处理办法。徐某在微信朋友圈及其小区业主群吐槽该商家,发布了“英德某建材店瓷砖破裂”“商家不愿配合解决”“态度恶劣”等字眼的消息,并附瓷砖破裂照片及与商家微信聊天截图。

此消息发布后,该建材店接到已在其处订购建材的部分客户要求退货退款,该建材店店家认为是徐某发布在网络上的信息对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名誉(商誉)损失,故将徐某诉至英德法院,要求徐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法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目前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涉案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当原、被告产生产品纠纷时,商家并未积极地给被告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而是种种推辞。对于经营者来说,当产品发生纠纷时应以完善自身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对消费者的批评与评论应具有一定的宽容度。

再者,被告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信息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只是带有个别的批评字眼,其并未通过恶意歪曲事实以达到诽谤或诋毁该商家名誉的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原告名誉权,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驳回后,该商家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清远中院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曹菁   通讯员: 郑彩娟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杨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