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训”
▬实用手册▬
疫情下的经济寒冬
人社部门持续开展
“送政策”“送资金”“送技工”活动
全力推进企业稳岗扩岗
前有企业职工适岗培训
惠及荔湾区一批企业
已发放企业补贴901.897万元
现有以工代训
“快马加鞭”为企业送资金
政策落地仅月余
已发放企业补贴906.2万元!
奥利给
这么好的事情
区内企业赶紧跟上吧!
1
什么是“以工代训”?
按理解,“工”是工作岗位,就是企业在疫情情况下,保住了工作岗位、留着工作岗位。“以工代训”政策,就是对在疫情情况下,对保住了工作岗位、留着工作岗位的企业,直接给予培训补贴。
2
以工代训的补贴范围和对象
一、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中小微企业
对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新吸纳人员均需进行就业登记),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二、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大型企业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大型企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企业应为在荔湾区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
以工代训补贴企业的界定
一、中小微企业的划分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的规定执行。或税务信息系统已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对企业类型进行划分的,可根据税务信息系统予以划分界定。
二、停工停业中小微企业
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当月增值税指标(销售额)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及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可认定为停工停业企业。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
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纳入各级统计部门统计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企业法人单位),并且在企业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或在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能体现“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经营内容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大型企业。对在2020年5月9日后,变更企业登记的、变更增加上述行业经营范围的企业,不予以认定。
4
以工代训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符合规定开展以工代训的参保职工,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月份从2020年1月开始,到2020年12月31日受理为止。企业在多个月份均符合认定条件的,可按月份数享受相应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三次培训补贴范围。
三、企业可同时按规定开展适岗培训和以工代训。
四、同一企业,在以工代训实施期内,不得重复享受粤人社规〔2019〕43号“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补贴”的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五、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申领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在截止时间前受理的,其后审核通过的,可继续发放培训补贴。
以工代训补贴受理期限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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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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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荔湾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