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获悉,国家生态环保部办公厅日前印发《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和连南瑶族自治县上榜,这标志着连山、连南均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目前,连山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森林覆盖率全省最高,达85.8%;多年来,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8%以上,连续4年被评为“中国百佳深呼吸小城”;评为“中国气候宜居县”“中国天然氧吧”“中国森林氧吧”。全县生态经济持续发展,城乡面貌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连山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和“岭南翡翠绿洲”之称,是粤北生态屏障重要组成部分,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省生态发展区。县境四周均为千米以上高山环抱,生态“岛屿”现象独特。
从2017年6月起,连山在清远市率先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六大领域十大任务32项建设指标已全面达标,通过验收。
连南,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城市、广东省生态发展核心区、广东省林业生态县、广东省绿色名县、清远市林农转型示范点。从2006年起,该县被划为全省生态发展严控区,严控区范围占全县国土面积的71.91%。15年来,连南严格执行生态红线,严控污染企业进入,为广东生态环境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连南有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共10个,其中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是目前广东省唯一确认的大鲵野外分布点。当前,该县正全力推进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建设,是全省唯一一个拥有湿地、石漠两个不同类型国家级公园的少数民族自治县。
经过努力,早在今年4月,在32项创建指标中,连南已有19项约束性指标全部达标,参考性指标13项基本达标,达到创建申报条件。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曹菁通讯员:清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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