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湾前员工吴世权实名举报星河湾董事长黄文仔!记者注意到,近期网上传出一份《实名举报广东黄文仔涉嫌严重经济犯罪》举报信,星河湾前员工吴世权实名举报,广州市宏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宇集团”)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黄文仔在经营广州宏富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宏富公司”)广州星河湾项目过程中,用阴阳真假报表的手法,长期侵占宏富公司数以亿计的巨额资金。对此,星河湾发布严正声明表示,该内容严重失实。
据悉,吴世权1996年3月至2009年1月在工作,时任该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之职。同时,也是番禺房地产联合开发总公司大石分公司参股的合作项目公司宏富公司开发广州星河湾房地产项目的董事并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据举报信中介绍,2000年1月,宏宇集团、番禺房地产联合开发总公司大石分公司(下称“大石房地产”)和深圳南方香江实业公司(下称“香江公司”)三家股东组成 “广州宏富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6660万元,其中宏宇集团出资8494.6万元(占51%),香江公司出资3165.4万元(占19%),大石房地产(国有企业)以价值5000万元的土地作价入股(占30%),日常经营管理全部由宏宇集团独家负责,黄文仔担任该项目公司法人代表和董事长。宏宇集团成立于1993年(改制1997年),注册资金2.27亿元,董事长法人代表为黄文仔,集团股东主要为黄文仔及其家属,系黄文仔绝对控股的集团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信中附上了相关会计报表,以2002年11月至2004年8月止的宏富公司会计报表为例,信中提供的宏富公司会计报表显示,截至2013年10月,宏富公司转给宏宇集团的“往来款”达2.57亿元;而宏富公司提供给股东的(广州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宏富公司审计报告书,见附件证据2)则显示,同时段宏富公司转给宏宇集团的“往来款”仅为1751万元,差额达2.4亿元。
对此,星河湾集团回应表示,宏富公司是星河湾集团控股的三方合资企业,对于网文提及的事项,星河湾集团要求合作方股东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宏富公司合作期内的资金往来进行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报告于9月30日完成,结果表明,宏富公司合作方股东利益并未侵占。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王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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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龙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