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电整治”放大招,江高镇2名村民交通违法被扣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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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民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五类车”、无证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查处,且被镇政府通报批评的,扣发当年股份分红!

记者今日(25日)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了解到,该镇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村民股份分红工作,首创道路交通违法与股份分红挂钩。旨在遏制涉摩电亡人交通事故多发态势,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全面优化辖区交通安全出行环境。

今年8月底,交警部门在“一盔一带”夜间整治行动中查处了2例江高本地村民典型交通违法行为:1、江某,江高镇江村人,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涉嫌醉酒驾驶,测试结果为123mg/100mL;2、黄某,江高镇郭塘村人,涉嫌醉酒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测试结果为127mg/100mL。

当事人不仅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而且还涉嫌醉酒驾驶,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接到交警部门的情况通报后,江高镇党委、镇政府除了将交通违法情况进行全镇通报,发挥宣传警示效应外,立即启动对当事人村民股份分红资格核查,责成相关村社依《村经济联合社暨经济合作社组织章程》相关条款,对上述当事人作出扣发当年股份分红处理。

最终上述当事人均被村社扣发当年股份分红,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这也是白云区首例因交通违法被扣发股份分红案例。

江高镇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扣发交通违法村民股份分红之前,为加强村民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江高镇已组织各村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洗楼”的工作标准,开展交通安全入户宣传,上门派发或张贴《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并引导村民自愿签署《交通安全文明行车承诺书》,明确告知村民交通违法行为除面临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处罚外,还将面临扣发分红。在第一轮交通安全“洗楼”宣传中,累计入户30709户,累计派发或张贴《一份信》21963份,签订《承诺书》12580份。

据悉,交通违法与股份分红挂钩是江高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工作中的一项举措,除此之外,该镇还打出试行两个严管示范点、提高交通劝导站实体化运作、开展一批重点行业领域交通安全整治等8大类25项具体措施“组合拳”,经过一段时间的综合整治,江高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成效显著。

自开展摩电交通安全整治以来,江高镇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数、亡人数均同比下降50%;从通报的视频监控点位来看,江高镇摩电驾乘人员平均戴头盔率超过85%,戴头盔率排名稳定在全区前三,辖区路面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汤南 通讯员潘鹏飞、陈政华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黄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