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盗窃电动车、摩托车、小汽车14辆,男子获刑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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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获悉,佛冈法院判决一起多次盗窃车辆案件,被告人黄某华撬锁盗窃电动车、摩托车、小汽车14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千元。

法院查明,2018年2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黄某华在县城四处流窜作案,使用螺丝刀、尖嘴钳等作案工具,伺机盗窃市民电动车、摩托车、小汽车14辆,价值41472元,销赃11辆电动车、摩托车获利3650元,另外3辆小汽车自己使用。其盗窃活动范围广泛,涉及佛冈多个小区停车场,医院、茶楼、企事业单位停车位,以及部分机关单位停车位。每次盗窃车辆造车事主损失数千元,得手后马上低价销赃,每次非法获利在300元至500元之间。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曹菁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