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廣州市南沙區重點打造的粵港澳大灣區暨「一帶一路」(廣州·南沙)法律服務集聚區正式啟用。南沙區將依託該集聚區,融合訴訟、仲裁、公證、司法鑑定等高端法律服務資源,加強與港澳規則銜接,打造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務平台,劍指粵港澳法律服務業創新高地。
啟用儀式上,包括大灣區(廣州)商事和公益訴訟審判中心、大灣區(廣州)海事法律審判中心、大灣區(廣州)知識產權法律審判中心、大灣區(廣州)行政法律審判中心、大灣區(廣州)互聯網法律審判中心和大灣區(廣州)公益訴訟協調指揮中心在內的六個中心同步揭牌成立,進駐法律服務集聚區。
此外,南沙區委政法委員會、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和北京融商「一帶一路」法律與商事服務中心共同簽署《「一帶一路」域外法查明(廣州)中心戰略合作備忘錄》。廣州仲裁委員會、華南理工大學、廣東嶺南律師事務所、北京德恆(廣州)律師事務所共同簽署《粵港澳大灣區暨一帶一路仲裁法律事務戰略研究院合作協議》。廣州仲裁委以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為技術支持,制定了全球首個互聯網仲裁標準。參考國際公約以簽署城市命名的慣例,該標準也簡稱《廣州標準》。
打造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務平台
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暨「一帶一路」(廣州·南沙)法律服務集聚區是南沙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舉措,對南沙區服務「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打造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具有積極意義。

據介紹,粵港澳大灣區暨「一帶一路」法律服務集聚區將堅持走平台化、規範化、國際化的發展路徑,融合訴訟、仲裁、公證、司法鑑定、律所等高端法律服務資源,加強與港澳規則銜接,通過實現法律服務資源整合優勢和集約化發展模式,致力打造全業務鏈、一站式的涉外法律服務平台,建成大灣區商事糾紛解決中心。
六個中心進駐法律服務集聚區
法律服務集聚區選址在南沙創享灣,建築面積約7000多平方米,目前進駐單位近30家。其中包括活動當天揭牌成立的大灣區(廣州)商事和公益訴訟審判中心、大灣區(廣州)海事法律審判中心、大灣區(廣州)知識產權法律審判中心、大灣區(廣州)行政法律審判中心、大灣區(廣州)互聯網法律審判中心和大灣區(廣州)公益訴訟協調指揮中心等六個中心。

據悉,上述六個中心由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牽頭推進,在南沙設立並入駐集聚區,作為功能性平台彌補南沙區綜合審判功能短板,將與南沙自貿區法院涉外和商事審判中心、南沙自貿區商事調解中心等實行聯合共享式辦公,實現海商海事、知識產權、行政、互聯網等專業領域審判業務的系統集成,並加強與集聚區進駐機構的協調聯動及區際交流。
由南沙區委政法委員會、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和北京融商「一帶一路」法律與商事服務中心的共建「一帶一路」域外法查明(廣州)中心,也一併進駐集聚區。這也是全市首個域外法查明平台,可提供國內外及港澳台地區的法律互查服務,幫助企業防範「走出去」過程中可能面臨的風險,助力依法妥善化解「一帶一路」貿易和投資爭端,助力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
不僅如此,南沙國際仲裁中心(含廣州金融仲裁院自貿區分院、廣州知識產權仲裁院自貿區分院、廣州國際航運仲裁院、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秘書處)也將整體搬遷入駐集聚區,繼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常態化運作,積極發揮仲裁法律制度優勢。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8月,南沙區還專門出台了法律服務集聚區扶持辦法,通過辦公用房補貼、經濟貢獻獎和專業人才補貼等措施,每年為進駐機構提供近千萬元補貼獎勵。這也是廣州市內首個針對法律服務業發展的專項扶持辦法。「在辦公用房補貼方面,給予5年的補貼,實行第一年補貼比例為100%,第二年補貼比例為50%,第三年至第五年補貼比例為25%,每年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在經濟貢獻獎方面,按照入駐機構對南沙區經濟貢獻,給予10%至30%不等的獎勵,最高獎勵可達30萬元人民幣;在專業人才工作補貼方面,對符合條件的法律專業人才,可一次性給予3萬元人民幣工作補貼。」南沙區司法局局長曾普光介紹。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耿旭靜 董業衡 通訊員 余麗穎、何嘉敏 劉偉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鄺白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