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事件
最新进展
9月11日上午,“错换人生28年案”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要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每人60万元、姚策已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91万余元,姚策亲生父母抚养非亲生子抚育费28万元、共计约300万元。庭审中,为了快速得到赔偿,原告当场放弃了28万元抚育金的诉求,并请求先予执行没有争议的36万元,只为了挽救姚策的生命。
姚策的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出席庭审,姚策的养父母因此前放弃起诉,在庭审中以证人身份出庭,姚策因病情原因未能参加庭审。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没有工作人员出庭,只有两名律师参加庭审。
庭审时间持续5个小时左右,当庭没有宣判。
两个案子分别审理
28岁的姚策罹患肝癌,母亲许女士想“割肝救子”,在进行配对检查时,血液检测姚策并不是她的亲生儿子,经过调查,两个婴儿在医院被抱错的真相浮出水面。津云新闻此前对“错换人生28年”事件进行了报道。
2020年5月10日和11日,姚策家属受邀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院方协商赔偿,但双方协商不一致,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也向津云新闻记者表示,因为协商结果不一致,建议姚策家属走司法程序。此后,姚策家属及代理律师设法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进行沟通,但院方始终没有给予正面回应,河南大学和开封市卫健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至今未公布调查结果,7月23日,“错换人生28年案”正式立案。
9月11日,“错换人生28年案”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错换人生28年案”原告代理律师周兆成称,“换错人生28年案”被分成两个案件分别审理,其中一起案件的原告为姚策及其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原告认为因在淮河医院“错抱”孩子,三人遭受了难以估量的精神创伤,因此,原告方请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支付每人6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并支付寻亲费、误工费等费用。
另一起案件原告为姚策,姚策因在淮河医院被“错抱”,因而没得到严格的乙肝加强治疗,导致28岁就罹患肝癌晚期,他因此请求淮河医院赔偿由此造成的治疗费及相应损失,共计916947.81元。
此外,三名原告还在开庭前追加了诉讼请求,希望淮河医院支付郭希宽、杜新枝抚养非亲生子的抚育费28万元,并公开道歉。
周兆成律师表示,之所以请求变更诉讼请求,是因为被告方给姚策以及亲生父母三人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加之目前姚策病情恶化,生命垂危,原告杜女士、郭先生担心将来老无所养,因此在庭前证据交换中要求变更诉讼请求。
代理律师周兆成与姚策生母杜新枝
被告医院:
姚策可能在母体内就感染了乙肝病毒
9月11日上午9:00,“错换人生28年案”正式开庭。
第一个案件审理的是姚策及其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三名原告请求院方支付每人6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并支付寻亲费、误工费等费用。
周兆成律师表示,此案件的焦点是姚策被抱错事件给双方家庭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对于赔偿金额的数额,是依据相关案例的赔偿方式,并参考了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
“郭希宽、杜新枝夫妻养育了28年的儿子不是亲生的,对这对夫妻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创伤,此外,如果姚策未来病情不乐观,两位老人可能面临失去亲生儿子、老无所依的境遇。”周兆成表示,这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申请理由。
对于每人6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诉讼代理人当庭表示不认可,但表示接受法院裁决,郭希宽、杜新枝夫妻也表示接受调解。
上午10:20,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抱错侵权责任纠纷案开庭审理,姚策请求淮河医院赔偿由此造成的治疗费及相应损失,共计916947.81元,此案件的焦点为涉事医院是否需要对姚策的肝癌负责。
对于此案件焦点,周兆成律师称,据其律师团队调查了解,当年,涉事医院对姚策亲生母亲进行过乙肝两对半的检测,但目前没有找到检测报告,这样关键的病历证据遗失的话,不利后果应由医院承担,此外,周兆成律师团队调取的治疗资料中,没有发现姚策被注射乙肝疫苗的证据,周兆成律师认为,婴儿出生24小时之内注射乙肝疫苗很关键,姚策罹患肝癌,核心原因是其出生后医院没有及时打乙肝预防针。
此外,周兆成律师表示,依据《全国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实施方案》及《河南统计年鉴》“卫生和体育篇”内容,1992年1月起,全国推行了新生儿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工作,河南省亦明确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了计划免疫程序,周兆成律师拿到的开封市卫健委的相关证明证实,1988年,开封市已经推行相关政策,要求开封市的医院对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
庭审中,姚策生父的弟弟、姚策生母的弟弟及姚策养父母作为证人出庭。
姚策生父的弟弟郭先生证言称,其妻子于1992年在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生产女儿,医院主动告之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的政策,证人郭先生称,同样是开封市的医院,就医政策应该同等。
姚策生母的弟弟杜先生证言称,其在卫生防疫站工作,他证实,他知道姐姐杜女士患有乙肝,并交代姐姐在生产时要注射乙肝疫苗,杜先生表示,根据其医学知识及查阅的资料表明,母亲患有乙肝,孩子的肝癌发病率是平常人的200倍,而如果新生儿接种疫苗到位,按当时的条件,阻断率可达到87.8%。
姚策养母许女士及丈夫也出庭作证,许女士证明在其生产时,医院并未告知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的政策。
对于此案件焦点问题,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诉讼代理人表示,淮河医院为省管医院,开封市的文件对其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当年的政策是逐步推进的,当时要求的推广率并不是100%,此外,该律师认为,姚策有可能是在宫内被感染,所以打不打乙肝疫苗,不会影响其乙肝的结果,且乙肝疫苗注射是非强制性的,该律师表示,涉事医院对抱错事实予以承认,但对抱错后的责任问题有异议。
对于请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91万元的治疗费及相应损失,周兆成律师表示,姚策从2岁患肝病,其养父母一直为其治病,对此赔偿金额的数额,被告方诉讼代理人也表示了异议。
姚策的养母许女士表示,虽然此次案件中放弃诉讼,但可能会在后期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单独提出诉讼要求。
本次庭审中,被告方的两名诉讼代理人均未接受采访。
姚策
抱错过程依然是谜
原告方放弃庭前追加诉讼请求
庭审当天,因病情原因,姚策并未出庭。
姚策表示,他目前还在上海的医院接受治疗,8月份的检查结果显示,他出现了骨转移和肺转移的迹象,“疼痛很厉害,从 2月份到现在,体重减少了32斤。”姚策称,他很希望自己能参加出庭,但身体的条件不允许,很遗憾。
姚策表示,他对赔偿的金额并不在意,他希望案件能得到公正审理,事情早一点有个结果,“这个事情给双方的家庭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希望两边能回到正常的生活状态中。”姚策说,他希望事件平息后,可以静下来讨论未来的生活安排,“是两家人合在一起,还是保持现状,还是换回来,都有可能,但我们两家人的感情不会有变化。”
姚策说,他更希望知道自己被抱错的过程和原因,并希望医院能给自己一个正确的态度。
周兆成律师也表示,本案的另一个关键点,是姚策及家人想了解抱错事件的原因及经过,“28年前,原告在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产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当年两个可爱的孩子到底是怎么被抱错的?”
周兆成律师介绍,其律师团队经过调查了解到,当时的河南大学淮河医院采用母婴分离管理,当年负责杜新枝女士生产的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住院的医师名叫“郑某”、护士名叫“耿某玲”,目前了解的情况二人已经退休。
周兆成庭前表示,开庭前,他们希望两名医护人员能作为证人出庭,但两名医护人员均未出庭,在庭审中,对于抱错事件的原因及过程,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反复强调,因病例遗失,年代久远,真相很难查清,被告方表示会提供新的调查证据。
周兆成律师表示,开庭前姚策及亲生父母追加了诉讼请求,要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他们28万元的抚育费,鉴于此项诉求可能会拉长法院审结案件的期限,为了快速得到赔偿,他们果断放弃28万元抚育金的诉求。周兆成律师表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他们请求先予执行没有争议的36万元,只为了挽救姚策的生命。
来源:津云新闻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胡群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