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砍伐自留山林木 被告人中风后家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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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初秋的清远英德市最高温度仍超过30℃,在离英德市区近80公里山路的大洞镇卜某的家中,英德法院的刑事法官在这里开庭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罪案件。

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卜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而擅自用柴刀砍伐自家自留山上的杉树和杂树,并将林木运回家里做柴火。经鉴定:卜某砍伐林木的树种为杉树和藜蒴,采伐林木蓄积26立方米,采伐林木材积19立方米。2020年5月22日,卜某通过电话联系办案民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涉嫌的犯罪事实。

刑庭庭长罗卫国在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被告人卜某在案发后因中风而半身不遂、行动不便,难以到庭应诉等情况,便主动协调公诉机关,决定前往被告人家中开庭。

当天早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环山山路,审判长罗卫国与合议庭成员、书记员、法警等一行去到被告人家中,开展了庭审工作。被告人卜某在其儿子及法警的搀扶下出庭参加诉讼。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一系列的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在合议庭合议后,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卜某的行为已构成了滥伐林木罪,鉴于其所砍伐的是自己自留上的林木,社会危害性较小,且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属于自首,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卜某犯滥伐林木罪,单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曹菁 通讯员:罗卫国、侯立军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曹菁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蔡冬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