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快来申请补贴啦!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1号)等文件的相关精神,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可以申请社保补贴,具体办理指南如下:
以下人员持有效失业登记记录且实现灵活就业,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以个人身份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一) 广州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 600元/月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2020年底前,补贴期限届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申请延长1年补贴期限。
5. 核验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需开通金融账号),如客观原因未能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可暂提供本人其他银行账户作为收款账户。
第五步:季后第一个月(即1、4、7、10月)1-20日到户籍所在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