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认定传统风貌建筑221处,荔湾湖公园东门等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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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荔湾区政府公布了荔湾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名录147处。截至目前,荔湾区共认定公布传统风貌建筑221处,包括荔湾湖公园东门、广钢煤气罐旧址、永庆二巷2、2-1号民居(永庆坊内)、恩宁路178、180、182、184号骑楼等。

传统风貌建筑一般指在历史文化街区内具有一定的历史风貌、集中连片的建筑物。它的遗产价值比较低,建筑质量可能比较差,但还是应该保留,因为它们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风貌有重要作用。广州传统风貌建筑数量众多,主要分布在老城区的越秀、荔湾、海珠等。

     荔湾湖公园东门
     广钢煤气罐旧址
     永庆二巷2、2-1号民居
     恩宁路178、180、182、184号骑楼

2017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分局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名城保护处指导下对历史建筑认定过程中下调为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的74处予以优先推荐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由荔湾区政府认定公布并挂牌保护。今年,荔湾分局继续推进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工作,重点认定已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的街区内传统民居、典型风格建构筑物和名人旧、故居,以及荔湾南片广钢、广船工业遗产、茶滘村和东漖村内的宅第民居等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构筑物。本次认定的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共147处,其中70%以上位于人民南、恩宁路、逢源大街-荔湾湖、华林寺、上下九-第十甫五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其余包括广钢片区14处,广船片区4处,茶滘村3处,东漖村18处。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杜娟 通讯员 穗规资宣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杜娟 通讯员 穗规资宣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陈雅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