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蚊拍勿与杀虫剂、花露水、酒精消毒液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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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炎炎的广东,随着温度一起升高的还有降雨的频率,因此带来了一群不速之客——蚊子,电蚊拍因此成为居家必备良品。然而,广东省产品伤害监测系统显示,近期电蚊拍已给消费者带来多种伤害。7月10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提醒广大市民正确使用电蚊拍。

开启状态时不要用手接触电蚊拍网面

据广东省产品伤害监测系统显示,其中一例为消费者使用电蚊拍时,因徒手抓取电蚊拍金属网,造成左环指(无名指)皮肤裂伤。专家表示,部分消费者只注意电蚊拍可能对人造成电击伤,往往忽略电蚊拍里的金属网导致的割伤。

记者了解到,另有一例案例发生在电蚊拍塑料包边外壳损坏而使金属网部件裸露的情况下,消费者拿取其他物品时被电蚊拍金属网割伤右小指皮肤。专家表示,此类伤害暴露以下风险:一是当前电蚊拍产品标准对金属网的安全要求主要表现在电气安全,对锐边等机械安全性能要求模糊;二是消费者存在使用不当的行为,如电蚊拍预期抓取位置应是手柄部件而非金属网部件,电蚊拍塑料外壳损坏的情况下不宜继续使用。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使用电蚊拍时要额外留意割伤风险,并注意几个方面:切忌摔打、撞击等,电蚊拍金属网面破损或变形时,不要继续使用,以免割伤;避免与杀虫剂、花露水、酒精消毒液等同时使用,产生电火花易发生燃烧;远离儿童,避免儿童手指伸进金属网触电;电蚊拍在开启状态时,不要用手接触网面,其瞬间放电可能达2000V,而人体的安全电压为36V以下。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林琳 通讯员 粤市监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林传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