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專家:香港國安法是國家先進立法技術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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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香港7月8日電(記者丁梓懿、林寧)多位香港法律界專家7日在出席一場法律論壇時表示,日前生效實施的香港國安法合憲合情合理,將「一國」之本和「兩制」之利結合,充分體現中央信任和依靠香港特區。相關法律是國家先進立法技術的體現,既能有效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同時也強調對人權的保障,可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當日主辦《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法律論壇,多位法律界專家細緻剖析四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和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所規定措施的相關實施細則。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表示,香港國安法的特質是預防性刑法多於懲戒式刑法。由於恐怖活動多為隱性和不透明,很多都是秘密進行,與一般罪行不同,所以香港國安法要防患於未然。他認為,香港國安法已為香港社會帶來重大影響,對經濟和民生也起到提振作用。「香港的氣氛已經不是幾個月前的『黑暴』氣氛,我們很樂意見到香港國安法出台為香港市民帶來保障。」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表示,香港國安法是以最文明最和平的方式解決香港亂局,必定受到港人歡迎。香港絕不能成為國家安全缺口,香港國安法的誕生就是為了解決問題,用創新方式、用大歷史格局解決香港困局。中央在立法過程中廣泛徵詢香港各界意見,制定的條文具有香港特色。法律細密程度也經過很多專家研究,可謂對症下藥。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表示,香港國安法填補了國家安全法律漏洞,維護了香港社會根本利益。相關立法工作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實施細則也合情合理合法。香港國安法這部綜合法律運用了實體法、程序法及組織法,其中更結合大陸法和普通法優點,將法律效力及範圍、罪行元素、定義及犯罪刑罰清晰列明。他認為,香港國安法在量刑方面是合理的,涉及國家安全的罪刑需要嚴肅處理,才有阻嚇作用。他呼籲年輕人切勿以身試法,自毀前程。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行委員、大律師吳英鵬認為,香港國安法立法形式上是國家成文法與香港普通法結合,實質上則是「一國」之本和「兩制」之利結合,充分體現了中央信任和依靠香港特區。香港國安法的立法是國家先進立法技術的體現,既能有效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同時也強調對人權的保障。他表示,相信香港國安法能夠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可切實有效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一國兩制」制度體系不受破壞,讓香港儘快重回正軌。

來源:新華社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王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