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大专学历可申请落户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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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五年内先落户后就业;非全日制大专学历可申请落户;7月3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珠海拟从学历、年龄等多方面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

据悉,珠海市于2017年起实施人才优先引进政策,实施人才优先引进政策三年来,该市成功引进各类人才8.7万名,连续三年同比增长超过50%,人才净流入率位居广东省首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户籍制度改革和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要求,推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人才引进、企业发展造成的影响,持续保持人才竞争力、吸引力,更好地服务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市人社局牵头起草了该《通知》,拟适当放宽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并拟报请市政府审定印发实施。

放宽引进人才的对象范围:

现行政策规定引进的人才须在本市“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拟放宽为在珠海市的用人单位引进的人员,并在本市办理用工登记备案,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放宽学历条件:

现行政策规定,满足珠海人才入户的学历条件为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

拟放宽为: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予以纳入人才引进。即含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

放宽年龄条件:

现行政策规定学历型人才引进的年龄条件为35-50周岁(女性45周岁);职称型人才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技能型人才30-50周岁(女性45周岁)。

拟放宽为:学历型人才、职称型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设置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

取消引进三、四级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取消四级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取消我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

此外,符合《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珠府办〔2020〕7号)相关技能人才入户条件的人员,按照其规定办理。

珠海市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入户需求旺盛,但目前珠海市“两个五年”入户基本条件相对人才引进条件门槛较高,将这些一线优秀员工纳入人才引进入户范围,有利于重点企业更好地留住、稳定蓝领工人。

拟放宽为:在珠海市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的一线管理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重点企业名录由市人社部门牵头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

毕业五年内先落户后就业

2018年出台实施的“珠海英才计划”规定: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目前横琴新区已率先落实“毕业五年内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区为“三年内”)。现拟将“先落户后就业”条件统一放宽为“毕业五年内”。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陈治家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陈治家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蔡冬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