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当前形势需要,我国亟须加强大额现金管理,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为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提供支撑。”央行官网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表示,将推进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把握大额现金流通使用规律,探索大额现金管理实现路径。
图片来源:央行官网
《通知》称,大额现金管理试点为期两年,自2020年7月起先在河北省开展,2020年10月起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
同时发布的《大额现金管理先行先试方案》中提到,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对公账户管理起点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起点分别为1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
试点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包括明确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管理范围、规范大额取现预约业务、建立大额存取现登记制度、建立大额现金业务风险防范制度、建立大额现金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大额现金业务监督检查制度;
同时,根据《方案》,各地还要探索大额现金综合管理措施,其中包括特定行业企业大额现金交易记录及报告、特定行业企业大额取现及用现管理、个人账户大额用现管理、个人现金收入报告、大额现金出入境监测等。
为何要开展大额现金管理?
央行介绍,对大额现金的管理基于近几年来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市场环境。虽然我国非现金支付业务迅速发展,但流通中现金总量平稳,大额现金交易量继续增长,大额现金支取成为流通现金的重要投放渠道。
越来越多的大额现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领域、特定人群、特定时期,现金流通综合效率不高。一些发达国家普遍把大额现金管理作为社会治理和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采取从严从紧的管控措施。适应当前形势需要,我国亟须加强大额现金管理,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
为何为何设定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对公账户管理起点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起点分别为10万元、30万元、20万元?
央行解释,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是试点重要内容,既要保护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公众合理的用现需求,又要加强对可能存在偷逃税、逃避监管和不合理占用社会资源的“关键少数”现金交易的监测。
起点的设定均经过充分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各地起点之上业务笔数、金额在现金存取业务中的占比大致相当,体现了全局统筹与各地实际相结合。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与反洗钱报告起点功能不同,可互为补充,前者金额更高,既能起到强化管理的作用,也不会给试点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造成大的报送负担。
“大额现金管理不会明显影响到社会公众日常经济活动。”央行还特别解释道,一是目前我国如现金、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
二是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设置经过调研论证,高于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
三是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金并不受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守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居民存取款自由和个人隐私以及企业的相关商业秘密受充分保护。
四是对主动提出现金服务需求的社会公众,银行业金融机构会提前做好现金服务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现金服务水平。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赵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