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科技部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通知》,将从发挥支撑复工复产示范带动作用、提高成果转化专业化服务能力、促进技术要素的市场化配置等七方面,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先行先试。
记者从文件中获悉,示范区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的试验田,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先行区。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科技部此前已批复建设江苏苏南、四川成德绵、广东珠三角等9个示范区。
其中,2018年5月批复建设的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将努力建设成为辐射泛珠三角、链接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要枢纽。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推动重大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支撑引领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与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发挥积极作用。
同年6月正式启动全面建设的珠三角示范区以广州、深圳为双引擎,依托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着力打造具备国际影响力、连接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成果转化核心枢纽,辐射带动珠三角其他7个地市依托自身优势开展特色鲜明的试点示范,形成区域联动、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
科技部9日发布的通知中提出,示范区要全面落实科技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通过成果转化助力示范区成为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的主阵地,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企业主体和政府统筹作用,进一步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技术、资金、应用、市场等对接,着力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先行先试。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区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健全以转化应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规范简化科技成果转化审批程序,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有序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机制。
同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为重点,提高成果转化专业化服务能力。高水平建设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发展技术贸易,促进技术进口来源多元化,扩大技术进出口。推动科技创新券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人员全覆盖,推动跨区域互通互认。积极探索综合运用后补助、引导基金、风险补偿、科技保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成果转化。鼓励示范区组织发行高新技术企业集合债券,支持商业银行与示范区共建科技支行等特色专营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行动,推动企业进入科创板、创业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据了解,深圳在参与珠三角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在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优化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完善成果转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国际技术转移合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核心引擎作用。
今年4月份发布的《深圳市2019年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显示,全市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授权量增速、有效发明专利五年以上维持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五项核心指标居全国第一。截至2019年底,深圳累计有效发明专利量达138534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06.3件,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7459件,约占全国申请总量的30.74%(不含国外企业和个人在中国的申请),连续16年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报告也显示,中国是去年最大的国际专利申请来源国,华为以4411件夺冠,平安科技、中兴通讯、大疆创新、华星光电、腾讯、传音控股等深企跻身前50强。
与此同时,全国首部综合类的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亦于去年3月1日正式实施。深圳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也正在有序推进。
层出不穷的科研成果,在推动成果转移转化良好发展环境的助力下,不断走入市场,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利器。目前,深圳已有科技型企业超过3万家,通过深入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深圳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过1.7万家,居广东省第一、全国大中城市第二。活跃在科创板、创业板等资本市场上的深圳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规模也居全国前列。
(深圳商报供稿)
来源:读特新闻客户端